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一定要砍成這樣?

不久前,南屯的豐樂公園停車場,盛夏的樹木長的正美,車子停在停車場好舒服,一夕之間樹木又被砍成像鉛筆一樣,打電話去建設局景觀科問,警觀科員很生氣的回答說:民眾就打電話來反應樹木晚上遮到路燈啊,你們民眾怎麼那麼難搞?

問題是我去查看,如果是因為照明的因素,那應該只有修剪遮到的部份,怎麼會全部都剪? 而且剪的光溜溜?

我想我們不是反對修剪樹木,是反對亂剪樹木,為了這個樹木亂剪市政府也被投訴了很多次,我跟蔡炳坤副市長講,請他跟建設局督促,以後亂修樹木的廠商在驗收的時候如果剪成這樣就不要付錢,不只不要付錢,還要罰錢.這樣很簡單的去修改一下發包合約會很困難嗎?

我也很懷疑城市樹木修剪的利益共同結構,這些被剪下的樹枝據說可以拿去賣給燒陶的,賣給種香菇的,有些樹種甚至是很值錢的可以再拿去做插枝再長.如果我們的政府要求的只是修剪樹木,那其實很簡單的道理,廠商清運也要運費,現在油錢那麼貴,多剪了就是要多清運.沒有利潤的情況下,廠商幹嘛做這樣的事?
【台中胡亂鏟系列】一定要砍成這樣?

文心南路大花紫葳砍頭修剪!!

原本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樹木的身體語言特展》在台中市政府中庭展出時建設局 局長 沐桂新接受媒體採訪說:

怎麼樣愛護、修剪、維護它的健康及功能,這個特展給我們很大的啟發。

中興大學 園藝系 副教授 劉東啟說,樹枝條就像人有個肌肉在這裡,有彈性結構,風一來才不會搖晃斷掉,所以修剪都不能一刀削光,必需再留一截。

教授在講你要聽嘛,有聽沒有懂可以問,最可惡就是懂又故意不做!

照片提供:台灣愛樹保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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