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環境罪~從公權力談起
在很多社會運動中都可以看到警察。
很多人很愛罵警察,但是我們的社會不能沒有警察。
有好的警察,當然也有壞的警察。
跟每個行業都一樣,有認真敬業的人,也有老鼠屎。
所以一干子打翻一船人是不對的。
林務局也好,政府官員也好,真的也是有好的有壞的。
我們希望必要用“罵”的時候要罵的精準一點,比方說花蓮秀林鄉太魯閣族反抗林務局花蓮管理處這個事情,那我們就應該罵精準一點,因為林務局確實有很辛苦在巡山守護的人。
在江翠護樹運動時,許多溫柔的公民都希望跟政府好好的談可以解決問題,但是新北市政府一向是非常的傲慢,談是不會跟民眾談的,普安宮事件也是一樣,苗栗苑裡反風車也是一樣,大埔也是一樣,政府是不會跟民眾好好談的,政府的做法就是把警察擺在前面當成是民眾發洩的對象以及鎮壓民眾怒火的工具,警察自有其無奈的一面。
有一位江翠的志工說:問題出在這個政府不要好好的跟我們談,而是把警察當棋子用!把司法當成是干擾人民來使用!
今天看到花蓮太魯閣族人貼出一張相片是整個花蓮吉安出動了全部的警力要去護航這兩台價值1200萬的紅檜和扁柏時,(一公噸的紅檜差不多市價30萬,兩台卡車至少40噸)。讓我們相信的是這些警力並不是國家公權力的彰顯,而是黑道政府把警察當成是免費圍事的手段。
未來,我們應該要推動“妨礙環境罪”,當有人在山上偷砍了一棵樹時,他是在妨礙我們呼吸的權利,當有人往河裡面排放毒水時,他是在妨礙我們生存的基本權利,而當我們的政府官員對於樹木的管理不當且會偷雞摸狗的貪污時,也是在謀殺了你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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