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 星期二

【台灣受傷已經很深了,放過新竹關西吧!】

【台灣受傷已經很深了,放過新竹關西吧!】
看過這張花蓮之殤的照片,沒有一個不心痛,台灣的水泥業者是真正的「出賣國土」的產業,50%以上的水泥外銷出口,台灣不知道已經賣掉了幾座山?
但是亞泥沒有想要放手,又再次申請關西復礦環評,剛剛接到地球公民基金會夥伴幫當地民眾求援發聲的資訊,請各位關心台灣的夥伴,如果你看見台灣,請你珍惜台灣,保護台灣,明天邀請您一起參加反對亞泥關西復礦的記者會/環評大會。
‪#‎亞泥關西復礦環評‬: 黑心亞泥!假退場 真切割
集合時間:105/02/24(三)AM 09:45 記者會
集合地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會議名稱: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94次會議
會議時間:105/02/24(三)下午14:00
會議地點:環保署4樓第5會議室
參考網址:http://eiadoc.epa.gov.tw/eiaweb/main.aspx
延伸閱讀
》土地不是拼圖!環評小組:亞泥復礦三案應併審入二階
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oftheEarth/photos/pb.148513668543221.-2207520000.1455703642./970945782966668/?type=3&theater

【土地不是拼圖!環評小組:亞泥復礦三案應併審入二階】
環保署在今天1/12(二)下午召開了「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第5647號礦業權申請核定礦業用地」專案小組初審第一次會議。本案是繼「羅慶仁等所領臺濟採字5645號」、「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5640號」後,亞洲水泥公司在關西復礦系列礦業用地核定的第三案。
「羅慶江」與「羅慶仁」、「亞泥」三案不僅開發基地相連、開發類型相同、開發行為同時實施,而且開採範圍在同一集水區、下游有多處自來水取水口、總開發面積高達81.57公頃,且三礦均專為亞泥橫山水泥廠供料,加工運輸器材也都共用,三礦完全連動,本質上就是亞泥的一座大礦場,卻以土地所有權人不同為由,切割為三案送審。
在上個月的12/16,「羅慶仁」、「亞洲水泥」兩案環評專案小組已分別做出建議三案應合併評估的小組決議。今日羅慶江專案小組決議,則除了亦認定三案應合併評估,更明確指出應進行二階環評。三個小組的決議將在近期併提環評大會討論,進行確認。倘若順利通過,無疑將會寫下環評史上的新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專案小組宣讀決議後,會議結束前,亞洲水泥橫山廠廠長提出的問題:「如果我們自願縮減面積,可以不用進二階環評嗎?」足見亞泥看待此案的態度,眼中沒有周遭居民、也沒有受影響的環境生態,而仍是以輕易切割、拼湊擺弄的心態,企圖規避環評程序。希望大家能一起持續關注此案,確保環評大會屆時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斷!
》反對亞泥三礦場西歸復採陳情書:
http://bit.ly/1NSOfW7
》延伸閱讀:
西部復礦:關西削肉剃骨,為的是誰的利益?
http://www.cet-taiwan.org/node/2209
西部水泥復採行不行? 環評決議送二階環評
http://e-info.org.tw/node/112669

西部復礦 關西削肉剃骨,為的是誰的利益?

您在這裡

 2015 年 12 月 01 日  

您在這裡

文/潘正正(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
2012夏季的一場雨後,亞洲水泥在關西鎮金山里與玉山里間以採礦廢土堆出總面積35公頃、海拔高達480公尺的四份子捨石場,因不堪自身存在之重,發生了小規模滑動崩塌,所匯集地表逕流水土更波及老農戴阿宏的柑橘園。這不僅毀了戴阿宏一年的收成,更帶來無止境的善後工作和與廢土山為鄰的恐懼。然而亞泥只給了他送來了300包水泥,然後再也不聞不問。戴伯伯輾轉求售,300包水泥,賣得了三萬多元。
金山、錦山、玉山里與石灰石礦場為鄰的歷史殆始於民國35年。新竹縣關西鎮的非結晶質石灰岩層約形成於三千萬年前新生代第三紀中新世,分布在帽盒山西北坡,東北自六畜一帶向西南延伸。1942年台灣石灰鑛業株式會社開始修建竹東水泥廠及帽盒山周邊採石運輸設備,但水泥廠遭轟炸損毀,便在戰後以未開工生產狀態併同礦場由台灣水泥公司接收。民國35年台泥正式開工,獨佔型企業本就利潤驚人,尤其在內灣線與架空索道延伸工程竣工後,石礦運輸不再受限於人力輕便台車的效能,單單台泥赤柯山礦場在民國40年代的原石年產量就超過30萬公噸。民國43年台泥創公營轉民營先例,自此成為因耕者有其田政策而獲股票的台灣仕紳們的逐鹿目標。

徐家藉勢以美援成立亞泥

上海幫徐家則於民國47年藉著黨國勢力,取得美國開發基金的奧援,設立了亞洲水泥橫山廠;位在帽盒山北側的礦區自民國49年量產,開始了他們炸山挖礦後直接把廢土往北側溪溝推、逐漸形成四份子捨石場的過程。有趣的是擁有赤柯山地區大片山林的關西河背望族羅家本也想循相同模式成立水泥廠,但終究未探得門路,只成立了玉山石礦,投入石灰石開採。直到民國58年才設立旋窯相對極小的南華水泥廠,後來也在72年被亞泥為獲得其生產配額併購而停產,但南華這品牌卻被保留作亞泥的關係企業,羅家經營的玉山石礦則從此持續為亞泥供貨。
以產量言,台灣石灰石從民國30年代末期年產數十萬公噸,至80年代已增加至逾3000萬公噸。西部石灰石從二戰後到86年間共生產了3.9億餘公噸,長年積極開採下,礦源逐漸枯竭,又逢環保意識抬頭,行政院遂於75至84年間三度修訂「水泥工業長期發展方案」逐步引導水泥產業東移。台灣西部包括台泥、玉山石礦在內的石灰石礦權都在86年底到期,並開始劃設石灰石礦業保留區。唯獨亞泥在關西的礦權不但遲至民國92年才結束,且在礦權到期前數年間還趕工增量炸山,堆積積石,令樹橋窩的居民在92年農曆年間都還有房舍被飛石擊中。
然而最莫名的還是此前完全局外人的台糖竟於85年在亞泥礦區旁、後來的保留區邊界外,取得了面積雖僅4公頃餘、礦權卻到99年的礦業用地核定,還偏偏有各種原因無法自行開發,直到92年才將礦權礦區一併租與亞泥,讓亞泥得無縫接軌地以此礦權為由,繼續其碎石廠及纜車索道的運作,從容地把先前大量預採的積石運往亞泥橫山廠。這些積石直到100年9月才被清運完畢,故事卻遠遠還沒結束。

民國67年四份子捨石場周邊空拍圖

民國91年四份子捨石場周邊空拍圖


民國102年四份子捨石場周圍空拍圖(資料來源-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
立委施壓 促成西部復礦
民國97年底,彷彿要趕在台糖礦權到期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邱鏡淳、孔文吉為首,在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對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作出附帶決議,說由於「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行動計畫於97年已中止執行,為有效利用國家礦產資源,促進經濟繁榮、增進社會福祉」,請經建會檢討西部石灰石礦國家保留區相關政策,並指定結論要由經濟部公告解除保留區之劃定。於是98年7月經濟部無視多數相關縣市政府的反對意見,公告將於同年10月解除西部12個石灰石礦業保留區;此一解禁公告引起軒然大波及監察委員葉耀鵬介入調查後,又匆匆於同年9月原封不動地劃設了12個保留區。但102年4月1日的愚人節,經濟部終究還是以邱縣長的竹縣府一再要求為由,悄悄解禁了新竹縣轄內的兩個保留區。
今年4月,以前玉山石礦為首的「羅慶仁等所領臺濟採字5645號」、「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5640號」兩案陸續送入環評,並在環說書中透露與即將送件的「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5647號」共計三件礦業用地案,不僅基地相連、開採範圍位於同一集水區、下游有多處自來水取水口,總開發面積高達82.03公頃(約15個中山足球場),且三礦均專為亞泥供料,加工運輸器材也將共用,完全採三礦連動模式,本質上就是一個大礦場;而其環說書不僅對受開發影響最劇的金山里、被公告為土石流潛勢溪流的六畜溝避而不提,亞泥竟還辯稱四份子捨石場並非中央地調所公告的棄填土區,而只是「舊礦場採掘遺跡」!

羅慶仁、亞泥、羅慶江等三礦場相對位置。其中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5647號只是大略位置,具體範圍尚未公告
 
針對亞泥在關西復礦,我們有三點訴求:

一、西部復礦應進行政策環評,並在政策環評完成之前停審所有西部採礦案。
二、針對羅慶仁、亞泥、羅慶江三礦場開發案,依環評法第15條應三案併案審查,進行環境影響綜合評估。
三、按104年7月新版的環境影響評估施行細則,新增採礦工程面積五十公頃以上屬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二階環評。 
在水泥還是國防工業的年代,石灰石開採被冠以國家安全重要性。不能不配合的開路徵收、早年礦脈沿線礦場內外每年至少10人的血祭、五萬元的喪家補償、村裡夜半敲起的響鑼、被抬回的村民與無親無故卻命喪於此的外省人……這些過往都是地方沉重的暗傷;而在水泥業生產過剩,直至去年外銷量仍高達3,496,168公噸的年代,破壞近年羅馬公路沿線好不容易形成的生態觀光口碑,在離聚落直線距離不及300公尺處復礦進行耗竭式開發,讓金山里14、15鄰繼續忍受炸山的飛石威脅,及下游直指錦山國小的土石流,這樣的倒退究竟所為何來?面對西部復礦第一起案例,同時也是近年來整體開採面積最龐大、距聚落最近的採礦案,關西金山、錦山、玉山里的居民們亟需各界關注!

民國93年亞泥礦區一景(照片提供:宋明光)

亞泥礦區現景(照片提供:新竹縣議員周江杰辦公室)
議題分類: 
- See more at: http://www.cet-taiwan.org/node/2209#sthash.xZGjaYY4.dpuf

亞泥擬在關西復礦 3案併審、直接二階環評

西部水泥復採行不行? 環評決議送二階環評

文字大小
 9  1 Share1 
 
 
本報2016年1月12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西部水泥礦開採第三案-羅慶江案,今(12日)於環保署進行環評審查。由於本案與前兩案(羅慶仁、亞泥)均在同一地點,爆破噪音、空污、污水等影響難以切割,環評委員決議三案合併,並進入程序較嚴格的第二階段環評審查作業。
羅慶仁、羅慶江、亞泥三案的相對位置圖。資料來源:羅慶江環境影響說明書
羅慶仁、羅慶江、亞泥三案的相對位置圖。資料來源:羅慶江環境影響說明書

三案同地開採水泥  影響難切割

受產業東移政策影響,近年來台灣水泥業都在東部進行採礦,不過,亞泥卻在2015年重返西部展開布局,打算重新開採新竹關西的「玉山石礦」礦區。
環保署於去年4月進行礦區環評審查時,卻發現該礦區被切割成三案分別送審——羅慶仁案、亞泥案、羅慶江案,三案不僅共用設備,所生產石灰石也全數供給亞泥。
前兩案進行審查時,環評委員即屢次表達三案難以切割。直到今天羅慶江案進行審查,三案終於到齊,環評委員迅速達成三案合併決議。由於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因此三案合併後將直接進入審查過程較嚴謹的二階環評。
雖然開發單位表示,會與鄰近礦區協調,不會在同一時間執行爆破,但環評委員仍質疑,若一個礦在單數日爆破、另一個礦在雙數日爆破,等於居民天天受影響。此外,就算每一個區礦每次開採面積都限縮在二公頃,但三個礦加起來影響就是三倍。污水、空污、對鄰近動植物的影響等等,都有類似考量,因此三案應合併評估。

空污、水污等預估數據均合標準  卻遭質疑

羅慶江案的開發面積是21.2095公頃,採礦場及緩衝帶面積7.351公頃,最大日產能約1000噸,預計可採年限約8.3年。
由於本案是亞泥的舊礦區,亞泥決定捲土重來,引發地方正反兩極意見。贊成開發的主因是考量礦場帶來的工作機會與經濟收益,以及地方回饋;反對開發者卻表達,不想再重回總是佈滿石灰石白色落塵的日子。
羅慶江開發範圍內因有地質敏感區,所以縮減開發面積(資料來源:羅慶江初審簡報)。
業者表示,空污等問題都會符合法規標準,不過環評委員與相關局處代表也質疑開發業者提出的諸多數據,要求業者所提供的空污、水質模擬,以及生態調查等數據進一步說明。
對於贊成民眾表示亞泥之前沒有發生過重大意外,希望能有工作機會,當地金山里居民宋先生出面反駁,指出亞泥礦場曾發生意外,四、五戶人家死亡並同時出殯,至今印象深刻。宋先生表示地方80%民眾是簽署反對的。

台灣水泥出口比重高  環團要求礦務局說清楚

贊成與反對的地方人士均出席表達,圖中為地球公民研究員潘正正。攝影:陳文姿。
政府於1985年引導水泥產業東移後,將西部石灰石礦區劃定為保留區,不再開放礦業權。2009年,礦務局雖曾一度公告解除,但受到各界反對因此再度劃入保留區。2013年,新竹縣提出解編需求,而礦務局也因此重新開放西部礦業權。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質疑,礦務局為何未經政策環評就逕行解編西部石灰石礦業保留區?潘正正要求礦務局進行政策環評,但未獲得正面回應。
由於亞泥每年還有30%的水泥外銷,國內是否有必要再開發石灰石礦也引發檢討。礦務局表示,經濟部政策將逐年降低出口數量並進行管制,新竹廠開始核准生產量後,將會要求其他礦區減少開採。

 

亞泥西部復礦3案併審 直接進入二階環
http://bit.ly/1TRTXbg

亞泥西部復礦3案併審 直接進入二階環評

亞泥西部復礦3案,環評決議合併進入二階環評。洪敏隆攝

字級:

 
 
亞洲水泥在台灣西部新竹關西復礦,共有「羅慶仁」、「羅慶江」及「亞州水泥」等三案,上個月16日在環署環評專案小組審查「羅慶仁」、「亞洲水泥」兩案時,做成台灣環評史上首見引用環評法規進行合併至「羅慶江」合併評估決議,今天環評審查「羅慶江」案,考量3案面積共達80公頃,涉及影響民生用水、基地位於地質敏感區等,做成三案合併直接進入二階環評審查的決議。
 
1986年起,政府推行水泥東移政策後,但去年亞泥卻低調要返回西部的新竹關西地區進行水泥開採布局,分別提出羅慶仁、亞泥、羅慶江三件礦業用地案,遭到環團開記者會批評,三礦均專為亞泥供料,加工運輸器材也共用,採三礦連動模式,本質上就是一個大礦場,卻以切割方式,規避整體開發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企圖在環評會闖關。環評專案小組在上月審查亞泥跟羅慶仁案時,也認為此3案可能造成的污染難以切割  ,決議3案合併今天的羅慶江案審查。
 
今天會議地方支持跟反對礦區發展的民眾都到場表達立場,礦物局也承諾會做總量管制,依照經濟部政策,會逐年降低水泥出口數量,每年會重訂檢討,今年是1千7百萬噸,未來若此三礦核准 ,就會納入管控,一定會要求這3開發案,必須在生產總量下控管。
 
不過,環評委員審查認為,這3案對於地下水脈、林相資源及開發可能造成的污染難以切割,且涉及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申請開發區平均坡度達40% ,開發影響範圍調查也發現嚴重瀕臨滅絕植物及珍貴稀有保育動物 ,廢水放流口下游有台灣新竹農田水利會福興小組灌區、關西淨水場、新埔淨水場等灌溉用水及自來水取水口,恐對國民健康有影響等,因此做成直接進入二階環評決議。
 
專案小組要求3個開發單位,未來在二階環評要補充的資訊包括,礦區前後的地形對照圖、基地地質構造特性、推估運出的砂石量、影響地下水體水質及礦區位於自來水取水口上游的因應對策、基地棲地破壞對於生態可能衝擊及影響、開採的噪音、空氣等如何降低影響衝擊等。(洪敏隆/台北報導)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
小額定期捐款,是地球公民運作的基石。
線上捐款:http://bit.ly/1HRkq3cI

》亞泥關西復礦環評:三礦本一案,併審進二階
http://www.cet-taiwan.org/info/news/2240

西部復礦 關西削肉剃骨,為的是誰的利益?

您在這裡

 2015 年 12 月 01 日  

您在這裡

文/潘正正(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
2012夏季的一場雨後,亞洲水泥在關西鎮金山里與玉山里間以採礦廢土堆出總面積35公頃、海拔高達480公尺的四份子捨石場,因不堪自身存在之重,發生了小規模滑動崩塌,所匯集地表逕流水土更波及老農戴阿宏的柑橘園。這不僅毀了戴阿宏一年的收成,更帶來無止境的善後工作和與廢土山為鄰的恐懼。然而亞泥只給了他送來了300包水泥,然後再也不聞不問。戴伯伯輾轉求售,300包水泥,賣得了三萬多元。
金山、錦山、玉山里與石灰石礦場為鄰的歷史殆始於民國35年。新竹縣關西鎮的非結晶質石灰岩層約形成於三千萬年前新生代第三紀中新世,分布在帽盒山西北坡,東北自六畜一帶向西南延伸。1942年台灣石灰鑛業株式會社開始修建竹東水泥廠及帽盒山周邊採石運輸設備,但水泥廠遭轟炸損毀,便在戰後以未開工生產狀態併同礦場由台灣水泥公司接收。民國35年台泥正式開工,獨佔型企業本就利潤驚人,尤其在內灣線與架空索道延伸工程竣工後,石礦運輸不再受限於人力輕便台車的效能,單單台泥赤柯山礦場在民國40年代的原石年產量就超過30萬公噸。民國43年台泥創公營轉民營先例,自此成為因耕者有其田政策而獲股票的台灣仕紳們的逐鹿目標。

徐家藉勢以美援成立亞泥

上海幫徐家則於民國47年藉著黨國勢力,取得美國開發基金的奧援,設立了亞洲水泥橫山廠;位在帽盒山北側的礦區自民國49年量產,開始了他們炸山挖礦後直接把廢土往北側溪溝推、逐漸形成四份子捨石場的過程。有趣的是擁有赤柯山地區大片山林的關西河背望族羅家本也想循相同模式成立水泥廠,但終究未探得門路,只成立了玉山石礦,投入石灰石開採。直到民國58年才設立旋窯相對極小的南華水泥廠,後來也在72年被亞泥為獲得其生產配額併購而停產,但南華這品牌卻被保留作亞泥的關係企業,羅家經營的玉山石礦則從此持續為亞泥供貨。
以產量言,台灣石灰石從民國30年代末期年產數十萬公噸,至80年代已增加至逾3000萬公噸。西部石灰石從二戰後到86年間共生產了3.9億餘公噸,長年積極開採下,礦源逐漸枯竭,又逢環保意識抬頭,行政院遂於75至84年間三度修訂「水泥工業長期發展方案」逐步引導水泥產業東移。台灣西部包括台泥、玉山石礦在內的石灰石礦權都在86年底到期,並開始劃設石灰石礦業保留區。唯獨亞泥在關西的礦權不但遲至民國92年才結束,且在礦權到期前數年間還趕工增量炸山,堆積積石,令樹橋窩的居民在92年農曆年間都還有房舍被飛石擊中。
然而最莫名的還是此前完全局外人的台糖竟於85年在亞泥礦區旁、後來的保留區邊界外,取得了面積雖僅4公頃餘、礦權卻到99年的礦業用地核定,還偏偏有各種原因無法自行開發,直到92年才將礦權礦區一併租與亞泥,讓亞泥得無縫接軌地以此礦權為由,繼續其碎石廠及纜車索道的運作,從容地把先前大量預採的積石運往亞泥橫山廠。這些積石直到100年9月才被清運完畢,故事卻遠遠還沒結束。

民國67年四份子捨石場周邊空拍圖

民國91年四份子捨石場周邊空拍圖


民國102年四份子捨石場周圍空拍圖(資料來源-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
立委施壓 促成西部復礦
民國97年底,彷彿要趕在台糖礦權到期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邱鏡淳、孔文吉為首,在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對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作出附帶決議,說由於「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行動計畫於97年已中止執行,為有效利用國家礦產資源,促進經濟繁榮、增進社會福祉」,請經建會檢討西部石灰石礦國家保留區相關政策,並指定結論要由經濟部公告解除保留區之劃定。於是98年7月經濟部無視多數相關縣市政府的反對意見,公告將於同年10月解除西部12個石灰石礦業保留區;此一解禁公告引起軒然大波及監察委員葉耀鵬介入調查後,又匆匆於同年9月原封不動地劃設了12個保留區。但102年4月1日的愚人節,經濟部終究還是以邱縣長的竹縣府一再要求為由,悄悄解禁了新竹縣轄內的兩個保留區。
今年4月,以前玉山石礦為首的「羅慶仁等所領臺濟採字5645號」、「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5640號」兩案陸續送入環評,並在環說書中透露與即將送件的「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5647號」共計三件礦業用地案,不僅基地相連、開採範圍位於同一集水區、下游有多處自來水取水口,總開發面積高達82.03公頃(約15個中山足球場),且三礦均專為亞泥供料,加工運輸器材也將共用,完全採三礦連動模式,本質上就是一個大礦場;而其環說書不僅對受開發影響最劇的金山里、被公告為土石流潛勢溪流的六畜溝避而不提,亞泥竟還辯稱四份子捨石場並非中央地調所公告的棄填土區,而只是「舊礦場採掘遺跡」!

羅慶仁、亞泥、羅慶江等三礦場相對位置。其中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5647號只是大略位置,具體範圍尚未公告
 
針對亞泥在關西復礦,我們有三點訴求:

一、西部復礦應進行政策環評,並在政策環評完成之前停審所有西部採礦案。
二、針對羅慶仁、亞泥、羅慶江三礦場開發案,依環評法第15條應三案併案審查,進行環境影響綜合評估。
三、按104年7月新版的環境影響評估施行細則,新增採礦工程面積五十公頃以上屬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二階環評。 
在水泥還是國防工業的年代,石灰石開採被冠以國家安全重要性。不能不配合的開路徵收、早年礦脈沿線礦場內外每年至少10人的血祭、五萬元的喪家補償、村裡夜半敲起的響鑼、被抬回的村民與無親無故卻命喪於此的外省人……這些過往都是地方沉重的暗傷;而在水泥業生產過剩,直至去年外銷量仍高達3,496,168公噸的年代,破壞近年羅馬公路沿線好不容易形成的生態觀光口碑,在離聚落直線距離不及300公尺處復礦進行耗竭式開發,讓金山里14、15鄰繼續忍受炸山的飛石威脅,及下游直指錦山國小的土石流,這樣的倒退究竟所為何來?面對西部復礦第一起案例,同時也是近年來整體開採面積最龐大、距聚落最近的採礦案,關西金山、錦山、玉山里的居民們亟需各界關注!

民國93年亞泥礦區一景(照片提供:宋明光)

亞泥礦區現景(照片提供:新竹縣議員周江杰辦公室)
- See more at: http://www.cet-taiwan.org/publication/issue/content/2209#sthash.PK9UMtzG.dpuf
































































亞泥關西復礦環評:三礦本一案,併審進二階

您在這裡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您在這裡

fan_dui_guan_xi_wa_kuang_shou_hu_jia_yuan_.jpg
今天下午1:30及3:00分別召開環評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的「羅慶仁等所領臺濟採字5645號」、「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5640號」兩案,新竹縣關西鎮金山里、玉山里與錦山里有許多居民代表北上,尤其金山里的爺爺奶奶們更不畏寒冷,動員了一整部遊覽車來到台北,為的就是要向環保署遞交陳情書,表達他們反對礦場回到關西,請環保署與環評委員們基於權責,進行政策環評程序,並依法規要求切割送件的三件礦場開發案併案審查,送入二階。

亞洲水泥在關西捲土重來?
關西鎮金山、錦山、玉山里與亞洲水泥為鄰的歷史,始於民國49年。遠東集團徐家藉著美國開發基金的奧援,建立亞洲水泥橫山場後,隨即在當地開始了他們炸山挖礦後直接把廢土往北側溪溝推,逐漸形成今日面積大於30公頃,海拔高達480公尺的「四份子捨石場」的過程。民國70至80年代,政府為因應西部礦源的逐漸枯竭及民間環保意識抬頭,遂制定了「水泥工業長期發展方案」逐步引導水泥產業東移,西部諸石灰石礦權陸續終止並劃設為石灰石礦業保留區才結束。民國92年,亞泥在關西的礦權才以西部最後一案之姿終止,居民才逐漸脫離與礦災、飛石相伴,日日爆破與煙塵的日子。


西部復礦第一案! 應有上位政策環評
民國102年4月1日愚人節,經濟部悄悄解禁新竹縣轄內的兩個保留區。羅慶仁和亞洲水泥兩案,向礦務局申請到礦權後,今年4月分別送入環評。這兩案與即將近期送件的「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5647號」共計三件礦業用地案,不僅基地相連,總開發面積高達81.57公頃(參考圖一),且三礦均專為亞泥供料,加工運輸器材也將共用,完全採三礦連動模式,本質上就是一個大礦場。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這三案的開發範圍,除了捨石場與羅慶仁和亞泥間的部分問題區域被排除之外,完全與民國88年亞洲水泥公司以其名義所申請的單一礦場環評案範圍相同,足見亞泥與羅家程序斧鑿的痕跡。三礦本一案,不應被切割送件,更不應被切割審查。
 
151216-003.jpg


一魚可以三吃,一案卻不該三審
潘正正進一步說明,在六月亞泥案初審時,環評委員雖然有回應居民與公民團體的訴求,要求三個礦場應整合其環境調查與評估資料,卻未拿出魄力,要求三案併審,造成今日我們眼前的荒謬局面:同一本還說書,只是主詞和公文附件改一改,卻要交給三個不同的環評專案小組審查,這不但是行政資源的浪費,更違背環評法與其施行細則的立法精神。今年七月新版的環評法施行細則公告後,環保署作為主管機關與環委們已有更多的理由與法規依據,要求三案併審,送入二階進行實質審查,以確保周遭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我們的水土資源與生態環境。

亞洲水泥前科累累,居民無法信任
金山里的老農戴阿宏,早年水泥是國防工業,石灰石開採被冠以國家安全重要性,不能不配合的開路徵收,亞泥與台泥礦脈沿線礦場內外每年至少10人的血祭、五萬元的喪家補償……這些過往都是地方沉重的暗傷,但亞泥最可惡的直到現在都還在推卸責任,不肯解決四分子捨石場的問題。2012年夏季一場暴雨後,四份子捨石場發生了小規模滑動崩塌,形成堰塞湖,造成泥流沖進他的柑橘園。這不僅毀了一年的收成,更帶來無止境的善後工作,然而亞泥只給了他300包水泥,然後再也不聞不問。戴伯伯輾轉求售,300包水泥,賣得了三萬多元。

早年曾在亞泥礦場工作的羅政宏說明由於四份子捨石場,不只已造成當地地下水文改變,擋土牆與道路龜裂,礦場更是造成當地錦山國小與金山里聚落土石流的主要兇手。以他的理解,當年納莉風災後,礦場纜車碎石機一帶進行大規模的灌漿搶救工程,周邊一帶地質鬆軟到大型機具完全無法進入,亞泥這次卻以將這一帶畫出開發範圍,規避應進行的地質調查。
 
di_qiu_gong_min_yan_jiu_yuan_pan_zheng_zheng_shuo_ming_ci_san_jian_kuang_chang_ji_di_xiang_lian_zong_kai_fa_mian_ji_gao_da_81.57gong_qing_shi_yi_ge_da_kuang_chang_._.jpgju_min_luo_zheng_hong_shuo_ming_you_yu_si_fen_zi_she_shi_chang_bu_zhi_yi_zao_cheng_dang_di_di_xia_shui_wen_gai_bian_dang_tu_qiang_yu_dao_lu_gui_lie_.jpgjin_shan_li_de_lao_nong_dai_a_hong_.jpg


礦場復採,扼殺地方農村與生態觀光產業
錦山里居民,也是知名文人朱天衣強調,這十多年來羅馬公路沿線的社區已經發展出具規模的社區導覽、生態小旅行、紅茶產業等,得以永續環境與改善生活的經濟活動,並帶動青壯年人口回流。但礦場開採將使這些努力一切歸零,農業、生態與觀光資源流失,產業環境將完全被礦場破壞綁架而導致嚴重單一化, 年輕人的選擇性被剝奪將帶來更大規模的人口外移,嚴重威脅社區未來的發展。

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的許天麟老師提醒,採礦活動無疑是一場生態浩劫,除了會剝除所有表土植被,還會用炸藥炸開石灰石,各礦場每天兩次,一天就有六次巨大的震動,不只讓生物失去了家,連在周遭也難以繁衍,當地的生態數十年也無法恢復。強烈的震動更可能對當地已不穩固的地質環境造成進一步擾動,危及周遭居民。
151216-006_0.jpg151216-007.jpg151216-008.jpg

西部空品連連紫爆,水泥業西歸將讓問題更惡化
此外,眾已週知水泥是一項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水泥製程中旋窯須以1,400℃以上高溫燒結,並燃燒煤炭作為燃料,產生大量之氮氧化物(NOx)與二氧化碳(CO2)二類污染物,前者為臭氧(O3)、酸雨及懸浮微粒PM2.5之前趨物,後者為溫室效應氣體,均為現今國際間最關心的空氣污染物,對人口已經很密集的西部鄉鎮而言,空氣污染所造成的影響將更為嚴重。此外,上週COP21會議期間「德國看守協會」公布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排名。台灣已被列為「非常糟糕(very poor)」國家之列。而且台灣水泥在近年不斷刪減下,生產仍舊過剩,直至2014年外銷量仍高達3,496,168公噸。我們是否還應該以全民的健康與全人類成為氣候難民的風險,去餵養水泥業剝削山林水土而來的暴利?
審查結論影響至少20年,豈能不慎!

綠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詹順貴律師表示,以他擔任環評委員的經驗,環評個案審查,常落入見樹不見林的困境,以此三案為例,倘若以環境保護為依歸,環評委員會應直接否決此案,不用併案更不用送二階。此三開發案,將付出如此龐大的生態、環境及社會成本,卻只能提供16~31人就業機會,完全不成比例,只是圖利財團,完全沒有社會公益可言。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律師表示:「依據104年7月3日新修正通過之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新增探礦、採礦工程面積達50公頃以上,就應該直接進更嚴謹的二階環評審查程序。而這次羅慶仁、亞泥、羅慶江三個礦場,雖然是分開申請礦業用地核定,但實際上就是一個相連的大礦場,環境背景因子幾乎相同,而且羅慶人申請之礦業用地為28.7775公頃、亞泥為26.1994公頃、羅慶江為26.5910公頃,共計81.5679公頃,任兩個礦場總和也超過50公頃,環保署實應將此三礦審查程序合併,並直接進入二階審查,方能符合環評法第15條、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第33條及第34條之立法意旨,如仍將三案分開審查,除不符程序經濟外,更使前開條文永無適用之餘地,將使其成淪為具文,也讓之後類似的開發案都能藉由切割申請開發面積的方式,規避合併審查及二階環評,實非立法者於人民所樂見。而且礦業法規定採礦權的年限最長20年,而且展限的條件非常的寬鬆,幾乎是可以無限期地展限。經過本次環評之後,就算他們原本在環說書中所記載的採礦期間到了,要重新向礦務局申請展限,在現在礦務局與環保署的實務操作下,根本不需要重作環評,也就是說一次最多評估到20年環評結論,卻要適用超出評估年限的未來,這對好不容易告別礦業而重新覓得安寧穩定生活的當地居民,是何等的不公平!對環境是多麼的不公義!
151216-009.jpg151216-010.jpg
- See more at: http://www.cet-taiwan.org/info/news/2240#sthash.C1f1JRhv.dpuf

》西部復礦 關西削肉剃骨,為的是誰的利益?
http://www.cet-taiwan.org/publication/issue/content/220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