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神岡圳前路拓寬案~是誰不守法?】

【神岡圳前路拓寬案~是誰不守法?】

一個不斷說謊的丈夫,會讓妻子心碎。
一個不斷說謊的政府,會讓人民吐血。

事實的起源是這樣的,兩年前愛樹的志工知道圳前路會拓寬馬路,擔心這裡的樹木不保,特別寫信到台中市政府詢問是不是萬一浮圳不保,樹木總得保下來,當時台中市政府回答的很好聽,表示會保護樹木並且『感謝民眾與政府齊心努力的為環境努力』等語。

但是7月11日一開工,怪手用摧枯拉朽之姿把所有的樹鏟掉,所有的樹完全沒有編號調查,也沒有將依照法規規定會同台中市農業局,文化局看是不是有受保老樹在內需要特別照護,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在我們抗議之後,只是講表面的官話說『那些雜木沒有保存價值的我們砍除,有價值的樹我們留下來。』

通通都沒有調查樹藉資料,怎麼知道哪些需要不需要保留?沒有經過樹保專家審議的資料,是誰說了算?

根據台中市政府頒佈的台中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從事公、自辦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開闢、公園、綠
地等建設開發者,開工前應檢送施工基地內受保護樹木之樹籍
資料及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等相關資料,提經農業局審
查同意後始得施工。前項基地內之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

這個法規不是訂來玩的,訂來唬爛民眾的,是訂來給政府自己本身去遵守的,但是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直到今天為止並沒有去做『檢送施工基地內受保護樹木之樹籍資料及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等相關資料,提經農業局審查同意』,等於是建設局把農業局當成是空氣,把樹保委員會當空氣,把台中市的自治條例當空氣,把法律當空氣。是誰不守法?

而該案的承辦公務員『沒有誠意哥梁義德』更鬼扯,他說這些樹已經給了地主地上物補償金,所以地主應該把樹移走,地主不移所以才砍掉。這個承辦官員不但是沒有誠意,連最基本的法律觀念都沒有,給地主補償金是彌補地主種樹被徵收的損失,政府既然已經給錢彌補,這些樹就是政府的樹,也就是我們納稅人的錢,這是很基本的法理觀念,我們護樹盟發起人張小姐跟他提醒講道理,他竟然利用壯碩的身材欲揮手打她,這真的是太瘋狂。

樹木不保,其實更重要的是人民的身家安全也不保,民眾對於如果拓寬馬路之後,大卡車,砂石車,聯結車經過把水圳給壓垮,沒有防護土堆的水圳,讓居民將夜夜難眠,日日提心吊膽,但是這樣的陳情聲音,台中市政府陳大田竟然可以在民眾屢次投訴之後繼續裝瞎的裝無辜,裝做不知道到底民眾在抗議什麼。

有趣的是台中市政府的官員們和地方民代都口口聲聲說他們『合法』,說民眾抗議和護樹團體抗議是『違法』。

大家評評理,是誰不守法!

照片:Munch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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