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

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

環保署竟然要提高土壤重金屬污染的容許量,農委會的網站上面寫的很清楚,94年光是其中鎘、汞、鉛污染『難以整治復育之農地』達60餘公頃,鉻污染農地達120公頃。

而鎘(Cd)、汞(Hg) 、鉛(Pb) 、砷(As)、銅(Cu) 、鋅(Zn) 、鉻(Cr)、鎳(Ni)等重金屬對環境的危害真是恐怖。

那這個政策是不是就是把我們的身體當成是垃圾桶一樣,把我們台灣的土地當成是一次性可丟棄的用品?

今天環保署召開會議,政府官員擺明了召開會議的方式就是『做弊』,不讓傳媒採訪,會議發言程序和會議方式都是想要『來強的』,讓環團環保團體超級不爽會議被操控,連風度翩翩學者的黃煥彰教授氣的在臉書上說在心裡大罵『他馬的』。

由於環保議題真的不是那麼好懂,牽涉到許多的專業,政府應該也很欺負人民沒有那麼多時間去瞭解和關心,所以很多政策都是為了某些特定的財團瞎搞,他們的思考邏輯也是超級奇怪的,不去要求廠商做好污染控制,反而是要求土地污染容許量提高,這真的難以理解。

環資報導:
土污管制修正疑放寬標準 圓桌會去共識 僅蒐集意見
http://e-info.org.tw/node/101869


環署擬放寬土壤污染標準 遭批為財團鋪路

2014-09-02  14:31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環保署於去年底預告修正「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和「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計畫放寬工業區重金屬污染管制標準,遭環團強烈抗議後暫緩,今又召開「圓桌共識會議」,邀集環團、學者專家與會討論,環團直批是「先射箭再畫靶」、「為財團共識鋪路」。
  • 環團今赴基泰國際會議中心,抗議環保署企圖以圓桌會議操弄程序,為財團污染鋪路。(記者蔡穎攝)
    環團今赴基泰國際會議中心,抗議環保署企圖以圓桌會議操弄程序,為財團污染鋪路。(記者蔡穎攝)
  • 圓桌會議外的立牌遭環團修改為圓桌「秘密」會議,相當諷刺。(記者蔡穎攝)
    圓桌會議外的立牌遭環團修改為圓桌「秘密」會議,相當諷刺。(記者蔡穎攝)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今於基泰國際會議中心召開「圓桌共識會議」,會議共分四議題,並設桌長、副桌長,每35分鐘就換桌一次,共140分鐘;對此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批評桌長與副桌長均由環保署指定,且學者專家均為土基會現任委員,質疑會議被操控。
彰化縣幸福媽媽協會常務理事吳君真則說,環保署召開此會議就是為了放寬工業區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含鉻、鎘、鎳、鋅在內的四種重金屬皆打算放寬5倍甚至不管制,根本在為財團護航。

環署擬放寬土壤污染標準 遭批為財團鋪路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96175


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與管制措施 (歷史期刊資料,內容僅供參考)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 翁震炘
一、前 言
  89年2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布實施後,行政院環保署於90年11月據以訂頒「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監測基準」,並對食用作物農地訂定更嚴格之管制標準值。依環保署統計,94年各縣市政府陸續公告之農地受污染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者累計1,590筆地號,面積378公頃,已完成整治解除列管計1,097筆,263公頃,尚未完成整治及公告中控制場址計115公頃。受污染農地主要分佈於彰化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雲林縣等地。其中鎘、汞、鉛污染難以整治復育之農地達60餘公頃,鉻污染農地達120公頃。95年各縣市政府復又公告新增多處重金屬等污染控制場址,農地污染問題陸續浮現,農田污染途徑主要為工業廢污水或廢棄物污染灌溉水,有賴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可能之污染途徑予以阻斷,並防範各種可能污染源。鑒於重金屬會在稻米及根菜類產生蓄積、濃縮作用,為防範農作物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衛生限量標準,農委會農糧署以年度計畫方式,加強實施田間農作物之監測及管制,不合格者悉予銷毀,以防止受污染農作物流入市面,確保農產品安全及國人健康。
二、各類重金屬之危害
  重金屬一般指密度大於5,大部分在週期表中屬於過渡元素之金屬及其離子,硒(Se)與砷(As)雖屬非金屬,但其性質與重金屬類似而被歸於重金屬。鎘(Cd)、汞(Hg) 、鉛(Pb) 、砷(As)、銅(Cu) 、鋅(Zn) 、鉻(Cr)、鎳(Ni)等之化合物在工業上及農業上普遍被使用,其在環境中移動性小,殘留性高,易造成污染。過量的重金屬會引起植物發生黃化、枯萎、產量減少、生長受阻。人體亦可由空氣、水、土壤、食物等途徑之污染間接或直接的受到危害。
  鎘(Cadmium, Cd)易蓄積於體內,太多的鎘堆積會造成近端腎小管損傷,久而容易形成軟骨症及自發性骨折,即所謂痛痛病(Itai-itai disease)。鎘經常是提煉鋅的附產品,它經常用來作鎳鎘電池、染料、塗料色素及製造塑膠之穩定劑。台灣鎘米事件,主要是塑膠穩定劑工廠排放廢水至灌溉渠道污染農田所致。鎘較其他重金屬容易為農作物、蔬菜、稻米所吸收。
  汞(Mercury, Hg)在工業的使用範圍非常廣泛,不論採礦、治療、運送、使用或回收的過程中,都可能造成生物體的累積與環境的污染。1950年代,日本水昊地區,由於氯鹼工廠排放氯化甲基汞進入海中,經過食物鏈再輾轉進入人體,造成上千人之汞中毒,即為水昊病(Minamata disease)。有機汞常造成不可逆的中樞神經傷害,甲基汞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腦組織,抑制發育。
  鉛(Lead, Pb)會破壞血基質之合成,臨床上會有貧血;鉛對人體的毒性,在成人多為周邊性神經病變(peripheral neuropathy),小兒則多見鉛腦症(lead ence-phalopathy)。慢性鉛中毒,可能造成腎小球缺血及腎小管變性萎縮而有腎間質纖維化、腎小球硬化、血管硬化等變化。此外,鉛中毒導至慢性腎衰竭的病人約50%的人有痛風關節炎的發作,此特稱為鉛毒性痛風(saturni-ne gout)。
  砷(Arsenic, As)中毒多因不慎吸入或食入含砷的有機或無機物質引起,慢性砷中毒則最常見於長期飲用含砷量偏高的地下深井水,造成動脈性末梢循環障害,形成「烏腳病」。鉻(Chromium, Cr)可分為二價、三價及六價。二價鉻不穩定,可隨時被氧化成三價鉻,三價鉻在人體胰島素的代謝及葡萄糖耐受性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營養素,工業上使用的大部份為六價鉻,其刺激及腐蝕性會造成人體局部的皮膚、黏膜及上呼吸道的傷害及炎症反應。鎳(Nickel, Ni)中毒見於吸入有機鎳所致,其症狀類似一氧化碳中毒,但合併有血糖及尿糖上升,常會有噁心、嘔吐、頭痛、頭暈、失眠、躁動等症狀。銅(Copper, Cu)為人體必須元素之一,吸收後很快的經由尿液及膽汁排出,目前醫學文獻少有慢性銅中毒報告,對人體不具累積性危害;銅在動物消化吸收差,僅5-10%被吸收,大部份隨同糞便排出;一般土壤不缺銅,植物吸收銅有限,過量累積於土壤,影響作物生產並造成毒害。鋅(Zinc, Zn)與80多種酵素及荷爾蒙有關,包括 DNA 與 RNA 聚合酵素(polymerase)需要鋅才能運作,且與胰島素作用有關,是消化與新陳代謝作用正常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在人體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植物吸收鋅有限,過量累積於土壤,影響作物生產並造成毒害。
三、實施農作物污染監測管制,確保農作物安全
(一)建立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管制作業程序(SOP)
  1. 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由環保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辦理監測,含量超過管制標準者,由農委會配合環保署剷除作物銷燬,輔導農民停耕,再由環保署進行後續之污染整治及農地復育。
  2. 鑒於重金屬鎘、汞、鉛在稻米及部分根菜類會產生蓄積、濃縮作用,為確保農作物安全品質,防範田間農作物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衛生限量標準,農委會農糧署每年均成立「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管制計畫」,並訂定「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管制作業程序」,由縣市政府選定下列農田進行監測:
    (1)環保署針對受污染之319公頃農田辦理土壤細密調查,其中土壤遭受鎘、汞污染達3~4.99ppm,接近管制值5 ppm,及受鉛污染達400~499 ppm,接近管制值500 ppm,種有水稻之農田。
    (2)受鎘、汞、鉛污染,完成整治解除管制,經地力回復施作恢復耕作,種植水稻及根菜類作物者。(可能再受污染者)
    (3)以往經檢測稻穀鎘、汞、鉛含量不合格,未休耕仍種植水稻或種植根菜類作物者。
    (4)其他疑受鎘、汞、鉛污染之稻田或種植根菜類作物農田。
  3. 縣市政府就選定農田進行監測管控,農民不得於監測完成前提前採收或出售稻穀。縣市政府於水稻「糊熟期」(距收割日約15日)採取稻穗樣品,送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進行檢驗,該所並於3至5日將檢驗結果通知縣市政府及農委會農糧署。
  4. 檢驗結果如食米中鎘、汞、鉛含量超過「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者,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先即電話通知,再行文函知縣市政府及農委會農糧署;縣市政府接獲通知後,立即進行稻作剷除、銷燬作業,並給付農民補償費,同時報請該縣環保局進行農地污染查證。
  5. 遇有農田污染糾紛案件,農委會農糧署及縣市政府立即派員協助農民勘查作物損害情形,並請環保單位檢驗土壤及灌溉水質,追查污染源,協助農民向污染行為人請求賠償,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請求環保署整治受污染之農田。
  6. 94年於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等14縣市,規劃辦理稻穀重金屬污染監測。
(二)執行成果
  1. 受重金屬污染稻穀監測管控:
    (1)93年一、二期稻作共監測管控241筆農田,監測結果,共有11筆農田4.94公頃,稻穀不符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剷除銷燬污染稻穀計23,830公斤。
    (2)94年第一、二期稻作監測207筆農田結果,彰化有2筆農田共0.61公頃,稻穀鎘含量不符標準,剷除銷燬共2,620公斤,防止流入市面。
  2. 其他有害物質及重金屬污染農作物之管控:
    94年間於高雄楠梓剷除銷燬疑似遭石油污染蔬菜0.4公頃,於雲林縣四湖鄉、台中縣大里市、桃園縣蘆竹、大園、八德等地區,剷除銷燬農地土壤鎘、銅、鉻、鉛、鋅、鎳等超過標準之香蕉、蔬菜、稻穀、花生等農作物11.37公頃。總計剷除銷燬農作物面積11.77公頃,銷燬作物約38公噸,防止受污染農產品流入市面。

四、對於可能引起重金屬污染途徑之防範

  1. 受重金屬污染農地輔導進行地力回復,持續追蹤監測農作物重金屬含量,以確保農產品安全,對於可能引起重金屬污染途徑積極進行防範如下:。
    (1)93年在12縣市列管之重金屬污染場址之295公頃中,由環保單位進行污染改善整治完成後,94年經農委會農糧署研提「12縣市農地控制場址地力回復計畫」,由環保署補助經費4,600萬元,輔導農友進行翻耕、構築水田犁底層、施用有機資材肥料及栽種綠肥作物等作業,協助農友改良土壤結構並增進地力,以回復原有耕作。
    (2)其地力回復改善施作完成後,配合「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輔導繼續休耕及栽種綠肥作物兩期作,以維續土壤地力,再行栽種其它農作物,後續並追蹤監測農作物重金屬含量,以確保農產品安全。
  2. 積極防範含有重金屬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作為肥料等途徑,致引起重金屬污染農田之可能污染源。
    (1)為防範品質不良肥料,長期施用累積重金屬,造成農田土壤污染,採取加強肥料品質管理措施,農委會農糧署94年度計辦理肥料查驗360件,品質不合格者47件,其中重金屬有害成分超過規定限值者計28件,罰款處分達308萬元;另針對堆肥產品加強檢測監控230件,成分品質不合格者即依法查處。上述違規案件,除函請縣市政府依肥料管理法查處外,並通報環保署追查作為肥料原料之廢棄物來源。
    (2)為提高國產堆肥品質,農糧署已於94年2月25日發布「優良國產堆肥品質驗證及品牌推薦作業規範」,藉由現場查核、取樣檢驗,篩選優良國產堆肥品牌,並上網推薦供農友選用,94年計現場查核取樣檢驗88件,業者自行委託分析檢驗142件,合計檢驗230件堆肥產品品質。截至95年5月底止,共上網推薦60個品牌供農友選用。
    (3)鑒於國人對農產品安全品質要求日益提高,衛生單位對農產品重金屬限量標準亦愈趨嚴格,為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農委會農糧署正研擬修正肥料品目適用原料及有害成分限量標準。另為防止肥料業者夾雜混用有害事業廢棄物,已加強肥料登記管理作業,對於添加或利用工業廢棄物作為原料之業者造冊列管,提供環保單位加強稽核管制原料來源,並進行後續產品追蹤監測。
五、結語
  源頭管制為為遏止農田污染之首要,重金屬鎘常伴隨低品質之鋅化合物,高鋅添加來源亦出現高鎘含量,故有必要加強染料、塗料色素及製造塑膠穩定劑等工業廢污水及廢棄物之管制。飼料中的銅鋅添加物亦須加強管理,另鉻、鎳等重金屬與添加皮革粉、皮屑、羊毛粉〈印染過程殘留〉、化工電鍍污泥、一般污泥〈混凝劑、清潔劑殘留〉等息息相關,該類工廠排放之廢污水及廢棄物,環保署、工業局除應加強稽查取締外,對於事業廢棄物之違法清除處理及再利用,則應落實流向管制並取締遏止,以防止污染農田及灌溉水源。而水利管理單位亦應加強水質監測,發揮預警功效,發掘污染源而予遏阻。因此,從上游到下游,各權責單位除均應積極進行管制防範外,並應相互合作通報,期能阻斷所有可能引起農田土壤污染之途徑,俾確保農作物安全及國人健康。

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與管制措施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11397


土污管制修正疑放寬標準 圓桌會去共識 僅蒐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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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4年9月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為了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修正草案,3日下午再次舉行圓桌會議,雖前一日因拒絕媒體採訪、民間團體擔憂淪為替放況政策背書,會場一度衝突;今在環署拿去「共識」二字,保證不是要與會團體背書的狀況下,順利舉行會議。官員、學者民間環團與業者共處一桌,對草案提出意見與討論,其中如何定義與整治工業區、農地污染,仍是焦點。
經前日爭吵後,土基會圓桌論壇佈告刪去「共識」二字。
環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於去年底預告修正「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和「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計畫改採分區管理,但遭環團質疑是刻意放寬工業區重金屬污染管制標準而強力抵制。至本月2、3日再召開「圓桌共識會議」,想邀集環團、學者專家與會討論,但2日在會前卻因「共識」兩字讓環團擔憂自己只是被找去背書、又因謝絕採訪讓各家媒體大為火光,而在門外爭吵成一團。

土基會:修正管制標準有3理由  

3日的會議土基會刻意不談具體管制值數值,改為強調觀念。環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組長楊鎧行出面進行簡報,表示土污管制標準基於3理由需要修正,包括砷、鉛等高風險污染物,現行管制值已不適用,需再加嚴;農地中常有雖銅、鋅過標,但種出的作物並無超標狀況。在此狀況下,想檢討目前採剷除銷毀作物並整治農地的必要性;再者,也要納入列管新興污染物質。
土基會執秘蔡鴻德則表示,此次向各界蒐集資料並無強求一定要產生「共識」,意見蒐集後,將會據此修改草案,計畫在今年底再次提出新草案,然後進行公聽會等程序繼續討論。

草案:因用途不同分區管理  7成以上土地標準更嚴

依照土壤污染的程度,分別適用「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和「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當超過監測標準時,土基會就會將其列管並啟動監測,若超過管制標準,便會公告為污染場址並展開整治。
楊鎧行解釋,不同使用目的應有不同管理方式,如地面水、灌溉用水、飲用水的水質標準都應不同,因此土基會提出從土地利用的不同,來進行分區管理。
他舉健康風險程度為例,人類身處農業用地、住宅及商業區、與工業及產業密集區時,以何種型態接觸到土壤污染、受體為成年或孩童、每年暴露時間、有無進入食物鏈都會有所不同,因此計畫也修正為分區管理。
楊鎧行強調,在草案中,包括農林漁牧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全國7成以上土地的管制標準都是加嚴的。
土基會官員、學者、環團、業者圓桌會談,少了火藥味。

環團籲莫再放寬工業區標準  著重總量管制

而環團長久以來質疑此次修法是為了放寬工業區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楊鎧行則解釋,所謂「工業產業密集區」只限於大型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環保科技園區,未來將可能依「全國區域計畫」中,由地方政府變更的186處、546公頃的工廠土地才能適用,並非包括目前所有有工廠的地方。且增列3個排除條件,緊鄰農業區、放流水排入農業灌溉用水、工業住宅區都不得適用。
民間團體提出意見,大致能認同分區必要,但另提出應以敏感與不敏感區來分類,做好兩者緩衝,更指出工業區方面不能再放寬、需與空氣、水資源、廢棄物一併評估,並需著重總量管制等看法,他們也特別關注工業區中的公園綠地該如何看待。

放寬管制標準合理否?  土基會:銅鋅與土污相關低

則因牽涉糧食安全,農地標準也頗受矚目。依目前管制標準,約有1.5萬公頃的農地具高污染潛勢,當中約有4,000公頃需進行整治。但土基會指出,1.1萬公頃屬銅鋅潛勢,若改變銅鋅管制標準,便可減少2,000公頃需整治面積,省下60~90億的經費後,改投入保護優良農地、並調查工業區污染、非法棄置場址、農地污染源。
但放寬銅鋅管制標準是否合理?蔡鴻德解釋,目前環署對農地的管制包括鉛鎘汞砷鉻鎳銅鋅八大重金屬,但對食物中的重金屬污染物,目前世界主要國家、包括台灣,大多僅訂定了鎘汞鉛等,並未納入銅鋅。
蔡鴻德說,銅鋅其實是人體生長必須元素,且銅鋅不易累積在農作物中,與土壤污染相關性低,這也是為何鎘米、鉛米時有所聞,但卻不曾聽過「銅米」問題。但依現行法規,只要發生土壤污染,農作就得全數剷除銷毀,土基會在執行過程中,也感受到農民相當不捨。

民間:先顧健康風險,再以專案解決

民間團體則指出在健康風險無虞下,應以專案方式解決,如加強田間或行政管理,或轉做防風林、花卉等非食用作物,而非放寬土壤銅鋅管制標準。他們不希望看到農地受到更嚴重的污染,也不希望輕易棄守珍貴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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