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麼看這件事情呢?
台灣油杉是冰河孑遺植物,台灣珍貴的特有種,是文資法認定的「自然紀念物」,買賣是違法的行為。
頂新魏家兄弟先前花了一千萬買了台灣油杉種在彰化老家,分別被判刑90天和50天。
新北坪林的何先生把自家種的台灣油杉賣給朋友呂先生,呂先生請了孫先生幫忙挖樹,結果三個人都跑法院,檢查官大人判緩起訴,要求三人寫悔過書和好好把樹扶養長大。
基本上園藝界會不知道台灣油杉禁止買賣是基本常識,可是如果人工繁殖買賣卻被判刑好像也沒什麼道理,這個事情引發社會爭議,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啥! 出售自種台灣油杉竟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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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自家庭院種的樹,就可以隨意轉售,如果買賣的是稀有植物,一樣觸法。
新北市坪林區的何姓男子在家中庭院種植多株台灣油杉,日前轉賣給家住宜蘭的呂姓友人,運送途中遇臨檢,警員發現台灣油杉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所核定的「自然紀念物」,未經核准不得擅自買賣,將何男、呂男及幫忙挖樹的孫姓男子一併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查出,台灣油杉為台灣特有種,屬於冰河孑遺植物,野生台灣油杉僅在北部坪林一帶和南部大武山區400至700公尺的稜線或山坡上生長,為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明定的「自然紀念物」,坪林地區還為台灣油杉設置自然保留區加以保護。
何男到案後供稱,他不知道台灣油杉是「自然紀念物」,家中的台灣油杉,是8年前從友人處取得種子回家栽種,呂男則稱他以2萬6千元向何男買3棵台灣油杉,並請孫姓友人前往挖樹,不知這樣做觸法。
台北地檢署認定3人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但考量坦承犯行,且事先不知違法,今予緩起訴,但令3人寫悔過書,且須將3棵樹種回去,好好照顧它們長大。(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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