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召集令~寫信抗議護台灣
(護土地,反對保安林解編大放送)
7月1日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登出一則預告修正「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四條,這個消息真是讓人寢食難安。
經詢問過負責的林務局,局長室游秘書表示此則條文的修正是簡化保安林解編的行政程序,讓主管保安林的機關從『提出』解編保安林變成『同意』即可。
保安林科的科長陳麗玉舉例『阿里山的太平天梯』和屏東瑪家的『原住民文化園區』,因為涉及保安林的解編,而主管單位不願意協助提出申請,造成行政程序上的困擾,現在修法之後會『簡化程序』。
由於『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的第二條第二款已經為政府的開發大開方便之門和提供法令上的正當性,這個條款完全不顧及到保安林之所以是保安林對生存空間所提供的重要功能,實在是讓這個遇到法律會轉彎的政府感到頭痛。
去年我們強烈反對水土保持法修法也預測政府對於台灣土地的開發會把魔手不斷延伸到水土保持區,自來水保護區,森林保護區,文化資產保護區,動物保護棲地,水庫取水口等等重要的環境保護帶,果然這次農委會還是想要偷偷摸摸的來。
但是在法令上面,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的放寬程序並不需要立法院監督,只是預公告七天就可以實施,公告七天內如果民眾沒有提出反對的意見,農委會會認為民眾是『欣然同意』。
有一本書叫做『獨裁者的進化』,意思是說獨裁的政府會給予所謂的『假民主』,這種行政規定的改變,基本上並不需要立法院的同意和監督,如果民眾一時失察,或是忙碌到快要爆炸的環保團體一不留神,就被通過通過了。
以太平天梯一案來說土石流的疑慮始終存在,但是政府說我們已經很嚴謹審慎的考量了,從南投的天空之橋已經瞬間退燒來看,這種一窩蜂的建設造成環境的破壞和資源上的浪費實在很不可取,但是這從來不是政府的考量,有的地方人士也會天真的期待真的會因為這樣的建設帶來人潮,完全沒有思考過『激情過後』的問題。
我們所期待的是一個可以永續環境的台灣,不是被竭澤而漁的台灣,這個法令的修改將會使得行政程序上面更加的讓國土安全遭受到嚴重的考驗。
我們今天發文給農委會林務局的主管單位,e-mail信箱是:m1538@forest.gov.tw。
請您協助寫信像林務局表達抗議和反對之意思。謝謝您。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資訊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0125/ch07/type3/gov62/num20/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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