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杉原灣上最大的開發案來了!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在台十一線公路的山坡上,山坡下緊鄰海岸上的美麗灣渡假村,它的開發面積高達25.7公頃,足足是6公頃美麗灣渡假村的四倍大,更驚人是開發的31筆土地中,13筆土地是國有土地,約佔總開發面積的三分之一,並且在土地使用分區上,90%是農牧用地,0.37%是丙種建地,竟然能在絕大部分山坡地,蓋上一座有擁有7公頃面積500間旅館的超大型渡假村。
以私人土地加上租借國有地,並且在小建地上,變更開發農牧用地,一直是台灣諸多山區濱海渡假村慣用的開發手法,竅門在此,違法也在此。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的開發業者,就是以上述方式,收購私人土地,租借國有土地,並且在2003年通過環評,然後就放著等開發,想開發時,再來以環評差異分析,來補審過關。
2013年,在拆除美麗灣的高度爭議中,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重新提出第五次差異分析審查,計畫重啟開發,當時環保署審查現場,當時環評委員提出三項主要爭議。
第一、挖掘山坡上的二處滯洪池,沒人知道這種滯洪池以後會變游泳池或景觀湖泊,但是讓人擔心在山坡上蓄積龐大水體,無異為山坡下的部落帶來威脅。
第二、整體開發工程浩大,土地開挖裸露,縱使分期進行,但是工地污水依舊可能進入杉原灣,甚至在興建營運後,事業廢水如何處理,在杉原灣海域內高達110種珊瑚種類,加上全台首次發現的貝式耳紋珊瑚,到時又是面臨浩劫。
第三、整個開發區分布有遺址,調查並不確實,甚至專業的考古審查委員也提出,如果是業者用「零碎散佈」來形容遺址分布,那不會降低遺址的重要性,反而要考慮是不是曾有土石流威脅,才會讓遺址「零碎散佈」。
參與審查的環保團體與地方居民,不斷指控開發業者提供的資料,完全沒提到灣區面對整體開發的壓力,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不能個案審查,要調查清楚所有開發案下,杉原灣會受到什麼破壞。
原本以為這種八十幾年就存在的老酒新瓶開發案,在山坡上開發26公頃,在現今重視環保的年代,應該是一進審查就被否決,沒想到竟然是以爭議過大,資料不足,並且須加強溝通等理由,要求業者補件再審。當時審查受挫的業者,還滿心不甘,甚至想以援引美麗灣的例子,表示到山區開發,都是政府規劃的問題,觀光局劃定風景特定區,他們依法來開發,面對抗爭,十分無奈,一切變成政府挖坑給業者跳。
但是,嘴說跳坑的業者也不是省油的燈,就在一邊喊冤,一邊重審中,開發的區域卻開始整地動工,當場被環保團體抓包,也被開罰。這又是開發業者慣用的手法,以水保整地不算開發興建為由,偷跑起步,一旦被抓就是表示水土保持的開發執照已申請,不開發會過期,於是只好先動工。如果硬拗不過,就被罰款,對於數億開發案,幾十萬、幾百萬罰款,其實不痛不癢,重要是已經破壞環境,那些憂慮的生態、遺址,都已經造成難以恢復的結果。
當山下還在爭執環境保護,開發區域卻是樹也砍了!地也剷了!溝也挖了!就差打地基蓋房子,仿如強渡開發已成,就等補環差通過。2015年3月,環保署再審差異分析,以加強溝通為由,再補送遺址調查、污水回收等資料,環評差異分析有條件通過,再送交環評大會議決。環境團體強調,業者開發偷跑,已經違反環評程序,並且海岸法通過,保護區域即將劃定,在此時都不應急著通過環差,而是必須等海岸法保護區域明確後,全面重新審查。
回顧審查過程,開發業者一直強調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不在海岸線上,但是整個開發案本質上就是山坡地開發,關係到私人地為何能併入國有地開發?以及農牧用地為何能變更開發?為何能在緊鄰海岸的山頭,通過如此大面積高強度的開發?
同時,在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審查時,還有另一件1 1公頃的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度假村,也正在重作差異分析,再加上尚未浮現的「那魯灣濱海大飯店」、「杉原遊艇港」等等開發案,一個杉原灣的自然灣區,至少就有五個飯店園區,總計1500間以上房間,未來的杉原灣,不只是墾丁化,而是圍城化,以人工建物築起金權長城,包圍自然海岸。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將在29日進行環評大會的審查,那不只關係生態的破壞,更是考驗對永續旅遊的態度,為何要把飯店、渡假村蓋到海岸第一排、山頭最高點,不能像國外般,蓋在規劃指定的休憩區域,飯店業者公平競爭,再進入自然地區旅遊。一旦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的通過,也意味著台灣仍然延續著過去搶佔、獨佔景區的開發思維,遺忘向自然謙虛,讓環境永續,讓旅遊可長可久。
美麗灣開發案,讓社會驚覺東部的美麗與脆弱,任何一件開發案都會引發社會關注,甚至長期的抵抗,堅持環境保護的信念。常常在審查會上,看見開發業者以訝異與嫌惡的眼神,看待護土的居民與團體,他們應該瞭解,時代變了!不是古老環評過關,上下關係喬好,一切就能開發破壞。因為部落青年覺醒了!環境團體聚集了!東部不再是予取予求的悲傷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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