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糟了!這個法令這樣對嗎?

糟了!這個法令這樣對嗎?
對於政府在沒有仔細規劃和討論的情況底下開放原住民可以採集珍貴樹木,而且規範內容是「經部落會議或當地團體申請區域種類數量者」,這個「或當地團體」讓我們充滿害怕的心情。
在這裡老編要跟原住民朋友道歉,我們支持原住民土地自決,也聲援許多侵犯原民領域的開發案,但是不可否認的例如泰雅族有森林警察自己就當山老鼠,還有原住民把自己的土地租給平地人去開發,平地人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整個山頭的樹都砍了去種高麗菜,種薑,種水梨,種茶葉,原住民拿的錢一樣很少,但是破壞過的土地無法復原。
我們如何預防這些不肖的原住民不會成立一個團體,然後說要半個什麼祭什麼祭的活動就把神木砍去賣錢?
我們聽說在某些部落裡面甚至也發生和山老鼠合作的原住民和護樹的原住民吵架吵到勢不兩立的程度。這個配套措施聽起來真的讓我們對台灣僅存的森林感到一個頭兩個大的爆炸了。
請問大家對這個事情的看法是?

大突破! 原住民將可採集森林產物

紅檜、扁柏等珍貴樹木 開放原住民有償採集

作者 / 聯合新聞網 發表日期 / 2016/8/6 瀏覽數 / 5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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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開放紅檜、台灣扁柏等12種森林法及文資法公告的珍貴稀有林木,原住民以部落名義提出申請、經政府核准就可採集。農委會林務局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採取規則」草案,被當作總統蔡英文向原住民道歉後,第一個原權於原住民的具體實踐法律。
農委會林務局日前預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採取規則」,未來透過部落自決申請,原住民可在傳統領域土地內依照其「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最快3個月後公告實施,初步將以地區先行試辦,如原民部落較多的台東、屏東、花蓮,簡化原民申請流程。
農委會今天舉辦記者會宣布公告內容,農委會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森林法及文資法公告指定植物採負面表列,即使是貴重木,也可以專案有償的採集,基於森林法,以部落提出申請,部落自決,必須提出完整計畫書,計劃書內容以一年期為採集單位,包括傳統領域範圍界定,採集種類、季節相關細節,部落也藉此重新盤點調查,對於傳統文化中對植物利用方式。
須有償(付費)才可摘採的12種珍貴珍稀林木包括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香杉、台灣紅豆杉、台灣櫸、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文資法公告的另五種珍稀林木台灣穗花杉、南湖柳葉菜、台灣水青岡、清水圓柏、台灣油杉,則完全不可採。其他種類林木原住民都可申請無償採取。
林務局造林生產組組長李允中表示,原住民搗小米、做麻糬的杵臼用的就是木楠木(一般木),底下是烏心石(貴重木),若要採集必須專案申請付費採集,林務局會調查貴重木的大盤商公告貴重木材的市價價目表,以產地價為收費標準,例如,烏心石平均一立方公尺1.1萬元,紅檜平均11.5萬元。

(本文轉載自2016.8.6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大突破! 原住民將可採集森林產物
原住民傳統文化中從飲食到生活都與植物息息相關,但受限法令,採集稍有不慎就可能觸法。農委會林務局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開放原住民在國有林、公有林地合法採集森林產物,可採集的種類採「負面表列」,初步先擇地試辦,最快十月上路。
這成為總統蔡英文八月一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後,「還權原住民」的具體實踐,是法令一大突破。
政府二○○四年頒布森林法,其中第十五條明訂原住民有權利在傳統領域中採集森林產物,但採取區域、種類等需另訂法律規範。由於各族群文化不同、要採集的森林產物也不同,立法曠日廢時,歷經十多年,草案終於出爐。
許多原住民族文化中,都與植物關係密切,例如泰雅族常用馬告、山肉桂,排灣族製頭飾時需要野生蕨類,但過去原住民受限森林法等法令,動輒觸法,也發生過多次爭議。
最著名的是二○○五年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的「櫸木事件」,當時三位原住民依部落會議決定將被颱風破壞的殘根帶回部落使用,卻被林務局控告竊取國有林木,引發原民一連串抗議行動。
未來開放採集種類,則採「負面表列」,排除紅檜、烏心石、牛樟等十二種「貴重木」,及台灣穗花杉、清水圓柏等五種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珍貴稀有植物。
但十二種貴重木若為原住民族祭典或生活慣俗所需,部落可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即可採取,但為「有償」採取,需支付森林產物價金,以產地價做為基準,例如烏心石每立方公尺一一三八七元、牛樟十六萬一七六○元,再以固定公式計算。
林務局指出,部分祭典或生活中物品會使用到貴重木,例如原住民搗小米、做麻糬的杵臼,為求堅固,臼用的就是烏心石,但都屬少數,林務局「原則禁止,例外開放」。
原民會經濟發展處處長王美蘋表示,原民會已請學者研究並製作成冊,針對貴重木部分,會從嚴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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