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認識受保護樹木

那時候我們眼睜睜地看著一排又一排的樹木被砍走了。
因為土地要重劃,因為樹木是外來樹種所以要移除,因為有人對樹木過敏,因為這些樹木有毒,因為這些樹木會長刺,因為這些樹木會開花,因為這些樹木會引來小鳥大便造成人類危險,因為老樹已經不會進行光合作用得要改種小樹.....因為......

說來樹木何辜?
一旦影響到誰的利益連百年老樟樹,千年老茄冬都要被砍死,或是假藉一個真搞死假移植的罪名來把擋人財路的樹砍掉。
不就是這樣嗎?

認識受保護樹木
認識受保護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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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09/06/09‧截止日期
更新日期 2013/03/13

受保護樹木
基礎調查
樹木是這個城市的綠色居民,努力的淨化空氣、涵養水土、提供優良的視覺景觀,默默維持著城市的自淨功能。
臺北市文化局為促進民眾對於臺北市綠色資源的了解與重視,進而激發保護之意識,於89年起推動「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之立法工作,,本條例於92年4月18日由臺北市議審議通過,做為保護大臺北地區具保存價值之樹木及其生長環境,維護都市綠色景觀資源,健全都市自然生態文化的依據。
本條例明訂臺北市政府應對具保存價值之樹木進行調查,建制為臺北市「綠色資源檔案」,資為今後追蹤保護,厚植臺北市綠色資源,共同打造全民生態城。
依據『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定義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之標準為
一、樹胸高直徑0.八公尺以上者。
二、樹胸圍二.五公尺以上者。
三、樹高十五公尺以上者。
四、樹齡五十年以上者。
五、珍稀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之樹木,包括群體樹林、綠籬、蔓藤等,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前項樹胸高直徑係指離地一.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直徑,樹胸圍係指離地一.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周圍。本市之受保護樹木係依上述標準以現地測量方式進行認定。
 
基本資料格式說明:
類別單位編碼說明
樹高M 小數一位為估計值
胸徑M 小數二位
胸圍M 小數二位
展幅M 小數一位為估計值
植生年西元  
樹種 11. 原生種 2. 外來種
樹型 11. 尖錐形 2. 寬錐形 3. 寬展形 4. 窄柱形 5. 寬柱形
6. 獨特形
權屬 11.. 公有 2. 私有
位置 11. 行道樹 2. 公園綠地 3. 學校 4. 郊山 5. 私有住宅
6. 公共場所 7. 其他
棲地狀況 11. 水泥柏油舖面 2. 草地土壤舖面 3. 有建物影響發育
4. 垃圾雜物堆積 5. 其他
健康情況 11. 良好 2. 有明顯蟲害 3. 有明顯人為破壞
特色 11. 珍稀數種 2. 老樹 3. 大樹 4. 樹形優美 5. 重要覺位置
6. 生態人文重要 7. 其他
地址  以門牌號為主
1.樹高測計:
利用目測比例(摘錄自張碧員‧1994‧「台灣賞樹情報」‧大樹出版社)實施。
樹高量測
 
2. 樹胸圍、胸徑測計:
利用5M「直徑割」直接測量
樹胸圍、胸徑測計
 
3. 冠幅測計:
冠幅測計
 
4. 樹形(Tree forms): 
摘錄自1998‧Allen J.Coonbes‧樹木圖鑑‧貓頭鷹出版社‧
其圖形表示野生的成樹:一側有裸枝表示落葉;長滿全葉表示常綠。
樹形-尖錐形
尖錐形
樹形-寬錐形
寬錐形
樹形-寬展形
寬展形
樹形-窄柱形
窄柱形
樹形-寬柱形
寬柱形
 
5.植生年(樹齡):
使用生長錐測定樹齡雖可得較準確的數據,但因成本高、使用困難,並可能對樹木造成嚴重的傷害,故本計畫的樹齡多採訪談推估,並以植生年登錄。
 
6. 背景資料:
詢訪里長、附近居民相關大樹背景資料。
 
珍稀樹種之認定
以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公告指定之珍稀植物為準,詳細樹種請至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ct.asp?xItem=7731&ctNode=212&mp=10 )查詢
 
審查者複查
1. 複查樹種、樹址、樹胸徑。
2. 以「CRITERION多功能雷射測量儀(THE CRITERION SURVEY LASER SERIES)」複查樹高。
3. 拍攝具有日期之幻燈片及數位影像1張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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