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林場:桃園地方法院在幹什麼?】
今天桃園地方法院把周圍美麗的樹如用「齊頭式平等」的方式修剪的讓民眾傻眼了。
台灣護樹協會理事賴永湛趕到現場查看,現場找不到監工人員,詢問砍樹者無相關修剪執照,路旁民眾停車也無任何防護措施,經詢問砍樹的張老闆,他們是受承包桃園地方法院清潔的清潔公司委託來做砍樹工作,只知道要砍到與建築物一樣高,避免颱風斷枝傷人或物........
賴永湛理事在一旁發文的同時,正好路人(對面農田水利會的警衛)詢問要求拿一段樟樹幹回去,一旁整理的工人回他「這都是有人訂走了」~
賴永湛理事懷疑這是新的「城市林場」概念,既然山中禁伐,那麼就從城市之中「合法」取得,而且價位相對便宜,對於急用,C/P值高很多。
有其他的市民曾博琳也貼文生氣的說這根本不符合修樹的正確方法,他也附上桃園市政府修剪原則「桃園市樹木修剪維護作業參考原則」及行政院公共委員會頒布「樹木保育移植作業參考原則」。
但是諷刺的事情是該「守法」的法院也是位於「守法路」上面,對於政府所頒佈的這些什麼原則都是拋在腦後。
賴永湛理事沉痛的說這樣的環境,你確定桃園市升格了嗎?他也呼籲市民多多利用市長信箱與1999留言給市長,要求桃園市的樹保法與修剪規範以及修剪執照的施行,真的不希望桃園市的未來只剩下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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