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 星期五

轉自花東發聲台【美崙黑松追追追】

轉自花東發聲台【美崙黑松追追追】
如果老松不死,那這幅用新海誠畫風呈現的老松,還會跟我們的未來一起生活。
 花東發聲台近日收到非常多關於花蓮美崙地區的老松樹,命在旦夕的消息,這棵被花蓮縣政府列管的老松樹能不能救活?誰是想奪走老松性命的兇手?官僚是不是成為殺樹的主因?這些問題都待解答,我們看了許多資訊,也嘗試去找了相關當事人。廢話不多說,先講結論:
 1.救樹為先─如果地主口口聲聲說想要留住老松,請立刻開啟你的圍籬,讓有心想搶救的樹醫師進入。
 2.嚴懲兇手─不管理由為何,最後出手在老松身上倒了硫酸,環狀剝皮,甚至在樹醫師嘗試醫治老松後,仍趁空檔再倒下一次硫酸,這樣的兇手應依法重罰。
 3.開放樹保委員會─據了解,樹保委員會並沒有留下會議紀錄,這就是缺乏公民參與,以至於現在地主與委員說詞不一;縣府應該開放資訊,讓民眾能參與生活周遭珍貴自然資產的審議。
 4.老松土地禁止標售─依照本案經驗,如果有列管老松位在國有地上,應該都禁止標售。因為只要賣出給私人所有,除非剛好遇到有心人,否則為了土地利益,地主都會想要幹掉老樹,罰款緩不濟急,又無法確保老樹生命,希望禁止標售有老樹的國有地,讓老樹也成為公共財。
接下來,要講故事了喔~
 這棵老松樹齡150歲,1995年列管,2001年被縣府公告為珍貴老樹,受花蓮縣政府訂定的「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管轄。而這塊擁有縣府列管老松的土地,是現任楊姓地主(據了解,應為前議長的弟弟)於多年前以一坪28萬購得(註一),買的時候就知道有這棵列管的老松在上面(意即知道如果要動松樹要經過該有的流程,也不能任意把松樹砍掉、毒死),地主曾在102年、104年提出多次申請,要將老松移植,;協助地主擬定移植計畫的人員曾切結,移植存活率很高,但遭樹保委員會否決,也因此地主覺得「地是我的,我又不能用。」因此圍上圍籬,爾後老松就慘遭到毒手。(但地主辯稱是樹生病,用酸去治療)
 而樹保委員也跳出來說明,因為地主提出的開發計畫,其實不會動到老松,建案開發最多會影響到20%的根系,但移植計畫啟動會影響到90%的根系,兩相權衡下,決定否決的這個沒有必要性的計畫。後來有人託夢的發聲台,說夢到原本五名樹保委員都否決此案,但似乎多次開會下來,地主沒有變更計畫,但找了些朋友關心此案,有些花蓮地方的委員就變更了心意,轉為支持移植方案,但仍有委員堅持保護老松的最大利益,所以仍舊否決。
 其實不難理解,所有的遺址發掘、古蹟維護、樹木保存,如果可以現地保存,當然就是現地保存,人好好的住在一個地方幹嘛搬家?如果真要移動,那也在基地內移動,畢竟相關的土壤、陽光、生活條件都還相近,最差的才是移植到基地以外的其他地方。所以發聲台認為樹保委員做出這樣的決定,理所當然。
 另外針對移植存活率,非樹保委員的樹醫師也跟本台透漏,移植馬上存活不難,雖然老樹的風險比較高,就像把老人家搬移他所居住的地方,不會馬上不適應,但兩年存活率、五年存活率、十年存活率才是一般這些移植計畫的判準,這棵老松在現地保存一定會活得比移植好,也因此委員才認為,「既然不影響建案本身,又能兼顧老松的存活,符合地主想像有老松的建築空間,所以做出不予移植的決定。」
 常理上,不適合的開發計畫絕對不會因為送100次就通過,不該開的路也不會因為規劃100次同樣的路線後獲得通過,就如同這棵老松移植計畫如果怎麼評估都不適合,怎麼可以怪樹保委員會呢?(是,有個前提是「常理上」但台灣或花蓮,很多時候都不符合常理...)
 再來,我們看看地主在被否決後,採取的居然是在老松身上倒鹽酸,並且環狀剝皮(地主是說用酸來治療疾病,否認派人剝皮),但地主沒說的是,第一次倒下硫酸被人發現後,曾有人檢舉,縣府農業處也於今年9/26派人現勘,但因為樹況沒改善,請樹醫師在10/28再次給予治療,但沒料到的是,第一次治療到第二次現勘期間,老松又再次被倒下硫酸;如果第一次是意外:「以為可以治病」,那為何在被糾正後又倒下第二次?並且環狀剝皮更加嚴重,如此蓄意,根本就是想置老松於死地,實在很難相信地主與其友人的「愛松善意」。
 而在此事公共化後,地主更是鎖緊圍籬,不願開門讓樹醫師與關心民眾看看老松,完全不把醫治的最後機會給大家,縣府也拿不出公權力來強制執行(註二),所有關心的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老松凋零,地主到底存何居心,令人匪夷所思。另外,地主也透過議員放話,說當初願意花錢來移植老松,無奈不從人意。本台強烈執意,既然當初都願意花錢來移植,為何最後不是採取那個不被通過但自信存活率很高的移植方案,而是選擇直接毒死老松的方式?這些疑問,都有待這名說存有愛松善意的楊姓地主出面說明。
 
 老松還能不能有一線生機,現在只能聽天由命。似乎老天也聽到他的哭泣,這幾天在花蓮地區有大量的雨水協助老松洗淨身上的毒,但在醫師無從進入,縣府拿不出公權力的現實下,真的只能期待老松發揮150年不倒的精神,持續、用力地活下去。
 另外地主針對縣府列管老松為所欲為,可以看見公權力的式微。縱使有縣訂的「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但也不敢拿出來用,才讓地主可以大開殺戒。本台呼籲無論老松能否挺過這一刻,縣府農業處都應該依法行政,給予意圖毒死老松的嫌犯、地主給予懲罰,據了解是可以罰到數百萬的,應該要嚴懲,才能殺雞儆猴,保護其他老松不遭受這般毒手。
 針對法令,樹保委員會應該適度開放資訊,至少將會議紀錄上網公開,讓民眾可以得知有那些老樹需要保護,共同發揮民眾愛樹的力量,守護我們家園以及老樹可以陪伴我們生活的空間。
 關於制度性的建議,本台會再詳細研究後,提出看法。
最後,我們可以做什麼呢?本台有以下建議:
1.再去看看老松,帶著心愛的人、孩子、爸媽一起去看看他,幫他加油,讓我們真正對老松的愛,可以透過不同的意念傳遞給他。
2.打電話給縣府農業處羅文龍處長(03-8230460#501),請他們發揮公權力,給予殺松者最嚴厲的懲罰。
3.看看住家周遭是否也有這樣的老樹,從今天起擔任守護他的勇士。
註一:價錢是更生日報地主的說法。有粉絲提出這塊地最開始為國有地,為何可以購得?購價是否符合當時地價?有沒有其他不法應該要追查下去,本台會盡力協助。
註二:根據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第九條,為執行樹木保護之各種措施,必要時得商請轄區內之警察機關協助之。第十條,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團體,得派員攜帶證件,進行樹木保護工作之調查、會勘、維護、保育、宣導及教育等事宜。
相關新聞:
《更生》樹委會說明 老松移植五公尺 九成根系需放棄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detail/922402
《自由》百年老松遭剝皮灌酸 地主轟官僚殺樹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94610
花東發聲台
11月24日
【美崙黑松追追追】文長,敬請轉貼、分享。
如果老松不死,那這幅用新海誠畫風呈現的老松,還會跟我們的未來一起生活。
(編:地主在週五開圍籬讓樹醫生團隊進駐,但老松要好起來還得靠他自己努力,長出新的表皮層,請大家幫松爺爺加油!)
 花東發聲台近日收到非常多關於花蓮美崙地區的老松樹,命在旦夕的消息,這棵被花蓮縣政府列管的老松樹能不能救活?誰是想奪走老松性命的兇手?官僚是不是成為殺樹的主因?這些問題都待解答,我們看了許多資訊,也嘗試去找了相關當事人。廢話不多說,先講結論:
 1.救樹為先─如果地主口口聲聲說想要留住老松,請立刻開啟你的圍籬,讓有心想搶救的樹醫師進入。
 2.嚴懲兇手─不管理由為何,最後出手在老松身上倒了硫酸,環狀剝皮,甚至在樹醫師嘗試醫治老松後,仍趁空檔再倒下一次硫酸,這樣的兇手應依法重罰。
 3.開放樹保委員會─據了解,樹保委員會並沒有留下會議紀錄,這就是缺乏公民參與,以至於現在地主與委員說詞不一;縣府應該開放資訊,讓民眾能參與生活周遭珍貴自然資產的審議。
 4.老松土地禁止標售─依照本案經驗,如果有列管老松位在國有地上,應該都禁止標售。因為只要賣出給私人所有,除非剛好遇到有心人,否則為了土地利益,地主都會想要幹掉老樹,罰款緩不濟急,又無法確保老樹生命,希望禁止標售有老樹的國有地,讓老樹也成為公共財。
接下來,要講故事了喔~
 這棵老松樹齡150歲,1995年列管,2001年被縣府公告為珍貴老樹,受花蓮縣政府訂定的「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管轄。而這塊擁有縣府列管老松的土地,是現任楊姓地主(據了解,應為前議長的弟弟)於多年前以一坪28萬購得(註一),買的時候就知道有這棵列管的老松在上面(意即知道如果要動松樹要經過該有的流程,也不能任意把松樹砍掉、毒死),地主曾在102年、104年提出多次申請,要將老松移植,;協助地主擬定移植計畫的人員曾切結,移植存活率很高,但遭樹保委員會否決,也因此地主覺得「地是我的,我又不能用。」因此圍上圍籬,爾後老松就慘遭到毒手。(但地主辯稱是樹生病,用酸去治療)
 而樹保委員也跳出來說明,因為地主提出的開發計畫,其實不會動到老松,建案開發最多會影響到20%的根系,但移植計畫啟動會影響到90%的根系,兩相權衡下,決定否決的這個沒有必要性的計畫。後來有人託夢的發聲台,說夢到原本五名樹保委員都否決此案,但似乎多次開會下來,地主沒有變更計畫,但找了些朋友關心此案,有些花蓮地方的委員就變更了心意,轉為支持移植方案,但仍有委員堅持保護老松的最大利益,所以仍舊否決。
 其實不難理解,所有的遺址發掘、古蹟維護、樹木保存,如果可以現地保存,當然就是現地保存,人好好的住在一個地方幹嘛搬家?如果真要移動,那也在基地內移動,畢竟相關的土壤、陽光、生活條件都還相近,最差的才是移植到基地以外的其他地方。所以發聲台認為樹保委員做出這樣的決定,理所當然。
 另外針對移植存活率,非樹保委員的樹醫師也跟本台透漏,移植馬上存活不難,雖然老樹的風險比較高,就像把老人家搬移他所居住的地方,不會馬上不適應,但兩年存活率、五年存活率、十年存活率才是一般這些移植計畫的判準,這棵老松在現地保存一定會活得比移植好,也因此委員才認為,「既然不影響建案本身,又能兼顧老松的存活,符合地主想像有老松的建築空間,所以做出不予移植的決定。」
 常理上,不適合的開發計畫絕對不會因為送100次就通過,不該開的路也不會因為規劃100次同樣的路線後獲得通過,就如同這棵老松移植計畫如果怎麼評估都不適合,怎麼可以怪樹保委員會呢?(是,有個前提是「常理上」但台灣或花蓮,很多時候都不符合常理...)
 再來,我們看看地主在被否決後,採取的居然是在老松身上倒鹽酸,並且環狀剝皮(地主是說用酸來治療疾病,否認派人剝皮),但地主沒說的是,第一次倒下硫酸被人發現後,曾有人檢舉,縣府農業處也於今年9/26派人現勘,但因為樹況沒改善,請樹醫師在10/28再次給予治療,但沒料到的是,第一次治療到第二次現勘期間,老松又再次被倒下硫酸;如果第一次是意外:「以為可以治病」,那為何在被糾正後又倒下第二次?並且環狀剝皮更加嚴重,如此蓄意,根本就是想置老松於死地,實在很難相信地主與其友人的「愛松善意」。
 而在此事公共化後,地主更是鎖緊圍籬,不願開門讓樹醫師與關心民眾看看老松,完全不把醫治的最後機會給大家,縣府也拿不出公權力來強制執行(註二),所有關心的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老松凋零,地主到底存何居心,令人匪夷所思。另外,地主也透過議員放話,說當初願意花錢來移植老松,無奈不從人意。本台強烈執意,既然當初都願意花錢來移植,為何最後不是採取那個不被通過但自信存活率很高的移植方案,而是選擇直接毒死老松的方式?這些疑問,都有待這名說存有愛松善意的楊姓地主出面說明。
 
 老松還能不能有一線生機,現在只能聽天由命。似乎老天也聽到他的哭泣,這幾天在花蓮地區有大量的雨水協助老松洗淨身上的毒,但在醫師無從進入,縣府拿不出公權力的現實下,真的只能期待老松發揮150年不倒的精神,持續、用力地活下去。
 另外地主針對縣府列管老松為所欲為,可以看見公權力的式微。縱使有縣訂的「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但也不敢拿出來用,才讓地主可以大開殺戒。本台呼籲無論老松能否挺過這一刻,縣府農業處都應該依法行政,給予意圖毒死老松的嫌犯、地主給予懲罰,據了解是可以罰到數百萬的,應該要嚴懲,才能殺雞儆猴,保護其他老松不遭受這般毒手。
 針對法令,樹保委員會應該適度開放資訊,至少將會議紀錄上網公開,讓民眾可以得知有那些老樹需要保護,共同發揮民眾愛樹的力量,守護我們家園以及老樹可以陪伴我們生活的空間。
 關於制度性的建議,本台會再詳細研究後,提出看法。
最後,我們可以做什麼呢?本台有以下建議:
1.再去看看老松,帶著心愛的人、孩子、爸媽一起去看看他,幫他加油,讓我們真正對老松的愛,可以透過不同的意念傳遞給他。
2.打電話給縣府農業處羅文龍處長(03-8230460#501),請他們發揮公權力,給予殺松者最嚴厲的懲罰。
3.看看住家周遭是否也有這樣的老樹,從今天起擔任守護他的勇士。
註一:價錢是更生日報地主的說法。有粉絲提出這塊地最開始為國有地,為何可以購得?購價是否符合當時地價?有沒有其他不法應該要追查下去,本台會盡力協助。
註二:根據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第九條,為執行樹木保護之各種措施,必要時得商請轄區內之警察機關協助之。第十條,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團體,得派員攜帶證件,進行樹木保護工作之調查、會勘、維護、保育、宣導及教育等事宜。
相關新聞:
《更生》樹委會說明 老松移植五公尺 九成根系需放棄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detail/922402

樹委會說明 老松移植五公尺 九成根系需放棄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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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怡伶/報導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昨天說明,樹委會歷次不通過,編號288號老琉球松土地的楊姓地主,申請該樹移植計畫的原因。
農業處表示,樹委會認為地主對 移植計畫並未充分說明,該樹必須及必要移植的原因,另 歷次移植計畫甚多技術及書面上缺失;另 樹委會僅就業主的移植計畫申請書進行審查,但歷次計畫書,並未能說明及說服委員,原地保留的條件下,興建計畫書內的建物,對松樹生長影響,大於就地移植五公尺,對松樹的生長影響。
樹委會提到「業主以護(愛)樹為出發點,則應考慮樹木受損最低為原則。申請書內,所欲興建的建物,以圖面及現地會勘判斷,對原地保留該松樹的影響,僅為面向建物方向的根系,最多影響百分之二十」。
「若移植五公尺,則需放棄根球以外的所有根系,該樹冠幅,以三一四平方公尺估計,樹冠投影下的根系,約百分之九十以上需要放棄,這些根系皆是最有活性的根系」。
「樹木雖移植五公尺,但仍需進行環境適應調整,同時也造成根系大量的傷口,這些傷口不利日後樹木健康的維持,並造成腐朽發生;這些不良影響需數年的時間,才能察覺」。
樹委會認為「 興建基地內,受保護樹木的處理原則,以就地(現地)保留為優先,興建條件下不能提供現地保留的條件時,才以基地內移植作為考慮;若興建計畫,不能提供基地內移植時,才以基地外移植作為考量」。
「本申請案件,基地內的建物興建,委員會大多數認為,符合現地保留的條件,業主可以不花費鉅額移植經費下,甚至不花費經費,滿足其申請案件內的建物興建計畫,故不同意其申請樹木移植計畫」。
 農業處表示,編號288號松樹,若因樹保委員會預核定的現地保留計畫條件下,建物興建過程施工不慎,或是影響而導致枯萎死亡,其責任歸屬為樹保委員的專業不足,但松樹如為地主蓄意破壞枯萎,其責任歸屬則是地主的違法行為。

《自由》百年老松遭剝皮灌酸 地主轟官僚殺樹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94610

百年老松遭剝皮灌酸 地主轟官僚殺樹



花蓮市民權四街一棵百年琉球松樹逐漸枯黃,遭民眾發現樹皮竟被環狀剝皮。(記者王錦義攝)
2016-11-22  15:53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民權四街一棵百年琉球松樹逐漸枯黃,遭民眾發現樹皮竟被環狀剝皮,民眾紛紛貼相片上網指責;但地主喊冤強調:「是政策殺死老樹,不是我」地主說,從3年前就請樹醫專家寫計畫,準備花100萬元從現地中央移植5公尺到旁邊,好讓基地完整,但向縣府申請了3、4次,簽下保證老樹存活切結書還是被駁回,他非常想要留下這棵樹,但縣府樹木保護委員會就是不讓他移。
  • 花蓮市民權四街一棵百年琉球松樹逐漸枯黃,遭民眾發現樹皮竟被環狀剝皮。(記者王錦義攝)
    花蓮市民權四街一棵百年琉球松樹逐漸枯黃,遭民眾發現樹皮竟被環狀剝皮。(記者王錦義攝)
「根本是政策殺死這棵樹」地主無奈說,這棵樹相當漂亮,他非常想要留下來,從3年前就找了很多專家,寫了完整的移植計畫,準備現地移動5公尺,因為老樹位於基地正中央,他自己要蓋房子自己住「但現在的政策根本就不是在保護老樹」他非常想要保護這棵老樹,但申請了4、5次,折騰了快4年還是不准,政府列管了老樹,又不准人民動私人財產「如果是你們怎麼辦?」有塊土地連用都不能用,那政府為什麼不乾脆把土地買回去?
花蓮農業處長羅文龍說,該棵琉球松是縣府列管老樹,會依《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開罰,以樹木徵收的補償金的6倍罰鍰。但他坦言,因在私人土地上,地主有自主分配權,依往例爭訟的結果來看,公部門敗訴的機會較大。至於地主曾3次申請為何未過?羅文龍回應說,是樹保委員的專業考量,沒過就是得守法。
花蓮警方2個月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有人正在破壞老樹,警方到場逮到1名72歲邱姓男子潑強酸,他向警方辯稱說:「是受雇潑酸除蟲,沒想到樹會死」但邱男否認有把樹木環狀剝皮,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最高裁罰3萬元。
中華民國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李碧峰說:「看相片顯示樹葉枯黃過半,這棵樹差不多沒救了」李碧峰擁有樹醫師資格也長年參與樹木保護工作,2年前就曾到花蓮看過這棵琉球松,也當場具結移樹5公尺保證存活,但樹保委員執意否決提案,今早他得知最後落得這樣的結果,難過的說:「這是雙輸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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