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翰疆〜
江翠護樹事件是近年來最激烈的一場環保戰爭。
除了潘翰疆之外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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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太多:護樹竟被上銬 《集遊法》該廢
警濫權變「圍事」 浪費國家資源
人民辛苦納稅,偏偏政府不是拿錢不做事,就是不該管的事管太多,限制人民的創意,阻礙社會進步。《蘋果》推出「政府管太多」系列,幫大家出氣。
【林媛玲、陳威叡、簡銘柱╱新北報導】《集會遊行法》自1988年制定公告,實施25年來扼殺人民集會結社自由,不僅違憲,連基層警員也認為人民有表達訴求的權利。專家指出,集遊惡法助長當權者濫法濫權,尤以近日發生在新北市的江翠護樹事件,凸顯政府挾《集遊法》濫權。
抱樹抗議269小時的江翠護樹總幹事潘翰疆痛斥:「《集遊法》侵害人民自由,更成警察濫權的保護傘,政府實在管太多了!」
抱樹抗議269小時的江翠護樹總幹事潘翰疆痛斥:「《集遊法》侵害人民自由,更成警察濫權的保護傘,政府實在管太多了!」
警比抗議群眾多
潘翰疆(46歲)曾任立法院國會助理,人生最精華的歲月貢獻給社會改革運動。潘說,他從事社運十多年來,遭警方粗暴對待是家常便飯,3年前他與志工為江翠國中32棵老樹請命,希望不要因興建游泳池、停車場而砍伐老樹,他們在校門口抗議,即遭警方上銬逮捕移送。今年4月8日,潘翰疆抱樹抗爭時,眼見40多名警察逮捕、拖離弟弟潘翰聲等人,他質問:「你們用什麼名義逮捕?」警方支吾其詞,他痛批:「警方根本是政府的圍事!」
常上街頭抗議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說:「沒有人沒事上街去抗議,一定是權利被剝奪!」認為《集遊法》剝奪《憲法》賦予人民和平集會遊行的權利。他諷刺說,常見警方比抗議群眾多,「又不是有人被殺,根本浪費國家資源!」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批評,政府長期漠視人權,遲未廢除《集遊法》,導致多人因爭權益被判有罪,如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去年率關廠工人蛋洗總統府,今年5月遭北院以違反《集遊法》判拘20天。
常上街頭抗議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說:「沒有人沒事上街去抗議,一定是權利被剝奪!」認為《集遊法》剝奪《憲法》賦予人民和平集會遊行的權利。他諷刺說,常見警方比抗議群眾多,「又不是有人被殺,根本浪費國家資源!」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批評,政府長期漠視人權,遲未廢除《集遊法》,導致多人因爭權益被判有罪,如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去年率關廠工人蛋洗總統府,今年5月遭北院以違反《集遊法》判拘20天。
廢掉失遊戲規則
蔡痛批:「立法院真的很讓人失望!」「大法官醒一醒,集遊惡法應加快釋憲!」
基層警員對《集遊法》看法也不同調。一名從警10年的警員認為,「有存在的必要,不然根本沒有遊戲規則。」但也有資歷20年的警員說:「《集遊法》應廢除,很多團體都很平和,只是表達訴求。」出動大批警力根本是浪費。
對此,警政署僅表示依法行政;警政署保安組也指出,去年5月已擬定《集遊法》修正草案,將「申請許可制」改為「報備制」,行政院通過後已送至立院審議中。
基層警員對《集遊法》看法也不同調。一名從警10年的警員認為,「有存在的必要,不然根本沒有遊戲規則。」但也有資歷20年的警員說:「《集遊法》應廢除,很多團體都很平和,只是表達訴求。」出動大批警力根本是浪費。
對此,警政署僅表示依法行政;警政署保安組也指出,去年5月已擬定《集遊法》修正草案,將「申請許可制」改為「報備制」,行政院通過後已送至立院審議中。
《集會遊行法》小檔案
★制定公告:1988年
★限制:
.集會遊行須事先申請
.劃限制區,如五院前不得集會遊行
.警方裁量權過大,可強制解散合法集會
★違反人權:
.違反《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大法官釋憲:釋字第445號解釋,《集遊法》第4條「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不予許可」違憲,立即失效
★近期判例:今年5月,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去年為年金改革及關廠事件帶勞工上街頭,蛋洗總統府,判拘役20天
資料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
★限制:
.集會遊行須事先申請
.劃限制區,如五院前不得集會遊行
.警方裁量權過大,可強制解散合法集會
★違反人權:
.違反《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大法官釋憲:釋字第445號解釋,《集遊法》第4條「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不予許可」違憲,立即失效
★近期判例:今年5月,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去年為年金改革及關廠事件帶勞工上街頭,蛋洗總統府,判拘役20天
資料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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