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好好溝通,何以需要愛樹人如此疲累的"樹坐“,用最激烈的聲音讓政府聽見我們不喜歡樹木被亂移植,亂砍.不喜歡城市裡面只有水泥,不喜歡政府不斷的把僅有的綠地變成是一些很奇怪的建設!
不只是江翠護樹志工隊,動保團體,教育產業工會....甚至大埔事件,都有許多人都被政府用司法濫訴來干擾正常的生活.
樹也已經被"移植"了,貓狗該被濫殺的也被濫殺了,田地也毀了,房子也拆了,最後...政府都贏了!
就像洪仲丘一案,在社會一片嘩然的聲音之中,政府仍然不願給真相,有人說這真正的關鍵是政府要造成一個效應是"叫人不要有正義感",而這樣濫訴的目的是什麼?不也是如此嗎?
我們是愛樹人,政府說要"綠色環保“,說要“永續國土",我們的節日甚至有一天叫做"植樹節“,但是顯然實際的行為並不是如此的真正重視這個議題.不是嗎?
自由時報報導(2013.08.03. A29近半版)
護樹遭秋後算帳 披枷控警濫銬濫捕
〔記 者黃敦硯、陳怡靜、項程鎮/台北報導〕「集會遊行法」引發爭議,「江翠護樹志工隊」等多個民間團體昨赴警政署陳情,戴上黑色枷具,控訴警方濫銬、濫捕、濫 訴、濫約談,儼然白色恐怖;護樹志工潘翰聲呼籲,警政署應維護基層警察尊嚴,勿使第一線員警淪地方土霸(指縣市長)統治工具。
警政署強調,已通令各警局,遇合法集會遊行及陳情抗議活動,應充分尊重民眾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且須符合法令及人權兩公約
相關規定,並注意比例原則及良好的執法態度和技巧,不可執法過當。
稱已有21人遭到濫訴
江翠護樹志工隊、社團法人貓狗人協會、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等團體,昨陳情表示,近來為了保護老樹、動物與教育等問題,已有21人遭到濫訴。
與 會者認為,集遊法在野草莓李明聰案,承審法官聲請大法官釋憲後,警方原已較少使用,但近來死灰復燃,5月在嘉義市政府動保陳情,警方用集遊法秋後算帳;江 翠護樹案,警方4月將2人依集遊法移送(獲不起訴處分),6月警方又以入侵住居、妨害公務,濫捕約談移送8人,形成「什麼都被告、什麼都不奇怪」。
與會者質疑,有時警方逮捕動作粗暴,這種濫銬、濫捕的「策略性逮捕」,意圖製造「寒蟬效應」,箝制公民社會對政府不當施政帶頭違法的監督與發聲,他們要求警政署調查各地警局有無濫權、瀆職。
政 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認為,集會遊行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集會遊行的自由應是「原則」,欲限制自由則是「例外」,但集遊法卻像弄顛倒了,「過去搞不清 楚,好像許可集會遊行,是給人民權利」劉宏恩認為,集遊法應立即檢討,思維也須改變,他舉例,「美國警察較像保護集會遊行者,台灣的感覺就不同」。
總統已宣布限縮集遊法
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也表示,總統馬英九已公開宣布應限縮集遊法使用,法務部和內政部也發公文,要求警方勿再依集遊法移送民眾,但部分員警不熟悉規定,仍依集遊法移送民眾,警政署應對員警施以法治再教育,但若連檢察官也弄不清楚集遊法新政策,此時就有修法必要。
前律師公會全聯會監事林振煌律師指出,集遊法已無存在必要,除非參與集會遊行的民眾對警方施以強暴脅迫,否則依據憲法,民眾有集會遊行的自由,警方不能限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3/today-so9.htm?Slots=So
我願游泳於樹海.搶救江翠老樹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