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了!!!
從2004年8月起,歷經11年環評審查的彰工火力發電廠興建案,今天(1/20)在環保署審查終於被否決,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重新檢討,此案等於歸零。未來經濟部如還要開發,必須重送新案。時空變遷,潔淨能源已是必走的路,彰火案幾乎已斷定就此終結,而且也宣告台灣火力電廠興建已落幕。
彰工電廠否決,火力電廠已走到窮途末路
彰工電廠否決,火力電廠開發也宣告落幕。(吳慧君/攝影)
文‧朱淑娟 2016.1.20
從2004年8月起,歷經11年環評審查的彰工火力發電廠興建案,20日在環保署審查終於被否決,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重新檢討,此案等於歸零。未來經濟部如還要開發,必須重送新案。時空變遷,潔淨能源已是必走的路,彰火案幾乎已斷定就此終結,而且也宣告台灣火力電廠興建已落幕。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在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設置兩部各80萬瓩的燃煤火力機組,合計160萬瓩,每年排放800萬公噸二氧化碳,此外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懸浮微粒排放量都很大。原本預計2011年就要運轉。
而即使是十一年前,這個案子一開始就受到極大阻力,彰化縣長卓伯源也公開反對,2005年9月22日環評大會決議進入二階環評,2007年4月12日二階環評初審時決議不予開發,就在等著送環評大會確認前,台電緊急撤案,創下環評史上首例,被做成不予開發的案子還撤案成功。
接著台電在2008年8月26日,又把舊案原封不動重送新案審查,其間經過五次審查、三次專家會議。這些動作都展現強烈開發的企圖心。
2010年8月7日第五次審查結論,要求彰火的空汙應納入彰濱工業區汙染總量合併計算,那時正好經濟部工業局在檢討彰濱空汙總量,一直拖到2014年1月8日環評大會決議,彰火的空汙排放量不必跟彰濱工業區一起算。
彰濱工業區的調查報告於2015年11月12日核備,台電依規定在一個月內應重送案子到環評會,台電於是再送第六次審查資料。
時空改變,興建彰火的時機已過
這五年來時空轉變非常大,2012年經濟部能源局公告能源發展綱領,去年巴黎峰會後國家也有了新的減碳方向。而中部不斷出現的空汙,中部多個縣市也在公民團體催促下,政策已轉為禁生煤及石油焦。彰工火力電廠要在這種種阻力下突圍爭取興建,幾乎已是不可能的事。
彰化縣環保局綜計科科長陳金蘭今天在會中就說,彰化縣北有台中火力發電廠,南有六輕工業區,中部這麼多縣市正在推禁生煤及石油焦政策,中部地區也完全沒有涵容力增設火力電廠,縣府堅決反對任何火力電廠開發。
彰化縣議員林世賢也說,議會已三讀通過要求縣府訂定禁燒生煤條例,即便環評通過,縣府也絕不可能發任何建照,繼續審查沒有任何意義。
連主席主席劉希平在還沒審查前就表態,乾淨能源是未來的趨勢,台電從發電成本考量認為燃煤便宜,但納入健康成本是未來趨勢。
台電也早已放棄彰火
而從種種跡向顯示,台電也早已放棄彰火開發案,今天台電代表說,「時空有些改變,這個案子又拖了很久,台電內部電源開發方案並沒有納入彰火。」
而且台電這五年來並未積極調查,今天提出來的資料更令人錯愕,還依五年前環評委員的提問作答,但環評委員都換三屆了,環保署還把五年前審此案的多位環評委員請來,結果大家一面倒韃伐台電送一個不合時宜的舊資料,無法實質審查。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發言人楊澤民說,細懸浮微粒PM2.5早在二○一二年管制,彰火的報告竟然沒有評估PM2.5的影響。
台電表面上說一個月內無法提供新內容,但法令上是可以展延的。另一方面,2014年1月8日環評大會決議彰火空汙與彰濱工業區脫勾時,此案就已經跟彰濱工業區無關了,何必等到彰濱的空汙檢討案完成才開始調查?
那台電明知不會過為何還送來審?因為這個案子是行政院核定的,台電不肯自己撤案。經濟部也不願扛任何責任,今天在會中還說此案有助於供電穩定,希望能續審。當聽到要退回經濟部時,一度還要求退回台電就好。也就是說,經濟部、台電就是打算讓環評委員來砍這個案子,就是不要自己說。
另一方面,環保署也早就做好預擬結論要否決此案,為什麼不直接退回,還要開這場環評會。或許大家都依法行政,但從結果來看就是一件不對的事,浪費多少行政資源。還有彰化縣議員、官員、民間團體這麼多人一大早從彰化趕過來。如何讓行政更有效率,這不是應該好好檢討嗎?
(註)彰工火力電廠環評過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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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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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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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小組第1次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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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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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審查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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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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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大會決議進二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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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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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階第一次審不予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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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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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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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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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案重送新案第1次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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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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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第2次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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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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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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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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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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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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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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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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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第3次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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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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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第4次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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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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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第5次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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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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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第6次審。否決,退回經濟部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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