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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很會跳針以及會「劃錯重點」的官員溝通真的很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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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3 苦勞報導
遠雄弊案罩頂
松菸護樹態度 考驗張金鶚
責任主編:陳韋綸
5月13日,護樹團體提出「以路就樹」,變更大巨蛋附近道路型變更的方案(相關報導),今天(6/3)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召集相關局處,與護樹團體進行討論。不過,張金鶚在會中對於諸多爭議僅裁示「再評估、再研究」,而未做出任何具體結論,護樹團體抱樹滿43天,此時遠雄集團一連串弊案的傳言,由八德合宜住宅案傳開,集團負責人趙藤雄遭到收押,護樹團體也再提松菸大巨蛋的弊案疑雲、打算向廉政署檢舉。
關於巨蛋移樹的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裁示全權由副市長張金鶚處理。今天召開第一次研商會議,交通局指護樹團體變更光復南路路型方案,對交通衝擊過大不可行,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當場質疑交通局的數據是否為遠雄提供,而交通局對此也直言不諱,表示數據確實是遠雄提供,但經過交通局檢核,游藝批評這是「遠雄版」的回應。游藝認為,造成現在必須變更光復南路路型的原因,是遠雄未按照環評承諾,將園區範圍退縮,讓出忠孝東路的一線道路所致。對此,張金鶚要求都發局、環保局再做確認。
至於會中爭議最多的是光復南路路樹的樹齡問題。公園路燈管理處提出空照比對,表示民國62年(1973),道路竣工時,樹木只是「一小個黑點」,就算那時有樹,也是剛剛栽植上去的。1973年距今41年,公燈處以目前招標,移植過來樹木的樹齡約5、6年,合計應不到台北市樹保自治條例定「受保護樹木」的50年。但是46、47年與50年的差別在哪裡?樹保團體質疑公燈處不應用現在標案的邏輯,去推估當年移植的樹齡。
會議現場應邀出席的樹保委員表示,曾對當初種樹的人員進行訪問,表示是樹木是民國61年(1972)年,為了慶祝蔣中正520總統就職時栽植,這一點與公燈處調查的時間疊合,不過植樹人員目前病重,無法再進行深入訪問,因此無法確定確實樹齡;不過另一位樹保委員強調,樹保條例所訂50年,不過是讓公務員好做事,實際上是不是50年並沒有那麼重要,他認為應該朝「以路就樹」的方向規劃。
樹保委員「專業」建議以路就樹,但張金鶚因為交通局用遠雄提出的「專業」數據,認為對交通疑慮未解、無法裁決,那麼什麼時候可以移樹,這可純屬樹保委員的專業了吧?在爭議未決之前,已與遠雄僵持一個多月的護樹志工認為,時至夏季,已過了樹木的「落葉休眠期」,要張金鶚裁示夏季不可移樹;張金鶚詢問樹保委員意見,委員也立即直接回應「建議夏季不要移樹」,張金鶚當場愣了一下,轉口回應「那你們再研究一下」,並沒有裁示遠雄必須暫停移樹。
護樹志工表示對於張金鶚仍抱有期待,認為他相對之下「還沒有被官僚污染」,但是在遠雄賄聲賄影頻傳的陰影下,卻為大巨蛋背書,表示「大巨蛋和桃園弊案是兩回事」,志工對於市府為遠雄護航的質疑,一度引起張金鶚動怒,要求「說話要拿出證據來」。
張金鶚在去年(2013)4月1日以房地產學者之姿出任台北市副市長,在文林苑都更案的「協商平台」未被士林王家買帳,部份王家成員並批評張金鶚以協商平台之名,逼迫王家讓步。一年過去,王家最終退讓,自拆告收。
雖然強調「專業」,但面對樹保委員「以路就樹」、「夏天不可移樹」等意見,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右二)卻不能做出裁示。(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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