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海岸管理法立院初審通過 破壞海岸將開罰

萬分感激,台灣還有邱文彥與林淑芬等數位極認真的立法委員在疼惜台灣寶島。
能夠直接立法及建立良好制度面來保護台灣所有不同面向的土地環境,是最直接了當的。
我們所有的群眾,都是ㄧ顆珍貴的小小螺絲釘,都應更協力ㄧ起來為後代子孫留下好土地。


海岸管理法立院初審通過 破壞海岸將開罰

2014-11-19  21:13
〔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為今天初審通過「海岸管理法草案」,將設立海岸保護區,若於一級保護區從事違法開發,危及該區自然系統,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行為嚴重導致釀災害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海岸管理法初審通過,未來海岸保護區將分級管理,違法開發將開罰。(記者花孟璟攝)
    海岸管理法初審通過,未來海岸保護區將分級管理,違法開發將開罰。(記者花孟璟攝)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應協同各地方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於新法公布實施後6個月內,劃定海岸地區範圍並公告;內政部應擬定整體海岸保護、防護及永續利用等對策。
初審條文訂定,內政部應劃設一級、二級海岸保護區。在一級海岸保護區內,違反相關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毀壞保護標的,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40萬元以下罰金;若釀災,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
在二級海岸保護區部分,初審條文也規定,違法進行開發行為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毀壞保護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若釀災,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40萬元以下罰金。
初審條文並明定,若在保護區外的海岸地區從事開發行為,須向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請許可。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表示,該法三讀通過後,將可避免類似美麗灣、蜜月灣等開發爭議,海岸環境應共享,不能任由飯店、民宿圈海,影響他人權益。
邱文彥表示,內政部主管規劃整體海岸保護計畫,讓海岸地區可永續發展;以近年氣候變遷為例,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蝕嚴峻,政府須積極設置水岸防護措施,同持維持海岸自然樣貌。
外界也質疑海岸管理法通過後恐危及漁權,內政委員會今天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研究海岸保護與漁權問題。邱文彥說,若劃定海岸保護區致使漁民權益受損,當然要依法補償,細節仍待內政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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