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言人 潘翰疆 發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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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報導【淡海二期環評 民團:區段徵收非唯一選項】
『護樹聯盟代表潘翰疆說,在台灣人被迫遷、老樹也被迫遷,淡海一期人都還沒住完就想開發二期,小巨蛋也說要蓋來打籃球結果也沒真的打,大巨蛋說要打棒球八成也不會成功,和平國小又要花27億蓋籃球場。「過去在江翠也提出不用砍樹的替代方案,但官方總是只有唯一的替代方案:地圖上所有看到的人通通要迫遷、看得到的田通通要剷平、看得到的樹通通要砍掉。」』
淡海二期環評 民團:區段徵收非唯一選項
- 2014-3-10 21:41 作者: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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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仲書台北報導】去年7月,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簡稱淡海二期)決定進入二階環評,環評前必須先召開範疇界定會議,決定環評如何進行。淡海二期一直都有正反兩方居民抗衡,環保署於2014年2月27日召開範疇界定會議,正反雙方意見踴躍,並對開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的替代方案不滿,討論無法一次完成,因此在3月10日進行第2次範疇界定會議。
(上圖)淡海二期範疇界定區內的老住戶說,他們家26個人都在徵收區段內,現在房價這麼高,要叫他們全家這麼多戶搬去哪裡。(圖文/姜林佑)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與眾多團體3月10日下午於環保署門口進行會前抗議,淡海二期打算以區段徵收來進行,他們主張,替代方案必須以結合生態農業、城鄉共存的方式來思考,且應排除區段徵收,而範疇界定指引表的項目與內容,也應由公部門、公民團體、在地居民三方共議共識共決。
支持淡海二期與區段徵收的在地居民,所持理由跟交通需求有關,包含淡江大橋、北側平面道路、捷運輕軌建設,希望繁榮地方發展、增進就業機會、透過開發帶來更好的生活。反對的居民則考量生存不易,迫遷後一家老小沒有地方可去,部分農民只能依賴農業生存,沒了田就沒了飯碗。公民團體顧及開發的環境影響,重視生態維護以及反破遷,有條件地支持開發。
「來淡水3年多,跟在地的居民接觸後才知道淡水美麗的地方。」淡海青年陣線、淡江大學五虎崗社社長鐘孟軒說,大眾都認為淡水只有老街、漁人碼頭、零散的古蹟,但淡水居民真正過的日子,是在這繁榮的背後的那一大片田、一大片山,有原始森林、自然生態,人們靠這些土地在生活。他說:「現場這些阿公、阿嬤為什麼必須站出來?去面對這些原本不需要面對的事情?」
替代方案不顧生態永續、農業發展
在地樂團「淡水男孩」的余浩瑋指出,營建署在新市鎮一期就經營失敗了,現在還想把二期裡大片的良田剷平,讓世世代耕作的人離開那個地方。他說:「我們每個人都曾因為看到自然美景,大山大河大海、看到風吹彿稻浪,而感受到心理的平靜,它會給你力量,為什麼現在我們要反過來被汲汲營營追趕呢?」
「我不認為還有人相信政府所謂拚經濟的口號。」余浩瑋說,政府不斷打壓在地的老人家,「在這片土地上有那麼多的生命、那麼多的人,還有很多植物與作物,這件事不是一個『議題』!」
綠色酷兒協會的代表王鐘銘指出,營建署亂規畫,把過期的資料拿出來用、該調查的點不調查,民意調查又作誤導,在在證明是個不合格的調查。他說,上次的範疇界定關於替代方案的討論,明明有許多選擇,例如營建署在淡海的二期二區就有些構想是不需區段徵收,並做很好的多元開發,卻仍在二期一區的討論說「區段徵收是唯一的選項」。二期開發目的是做生態城市,但二期一區的替代方案並無納入生態、農業、生活來規劃。
一期住宅大量閒置 二期開發沒必要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認為,淡海新市政的計畫目的實施效果應當從一期開發案做檢驗,他質疑興建中低收入戶住宅在哪裡?一期開發又調整了什麼都會區結構?台北都會區的產業用地不夠嗎?創造生態城市典範在哪裡?一期開發所提供的住宅供給還大量閒置,為何需要開發二期?台灣都市已經供過於求,為何還需要儲備?他強調:「台灣的都市是要減法,不是加法!」
護樹聯盟代表潘翰疆說,在台灣人被迫遷、老樹也被迫遷,淡海一期人都還沒住完就想開發二期,小巨蛋也說要蓋來打籃球結果也沒真的打,大巨蛋說要打棒球八成也不會成功,和平國小又要花27億蓋籃球場。「過去在江翠也提出不用砍樹的替代方案,但官方總是只有唯一的替代方案:地圖上所有看到的人通通要迫遷、看得到的田通通要剷平、看得到的樹通通要砍掉。」
淡水居民、80歲的郭阿嬤,民國37年跟著她的媽媽從中國大陸福建來台就醫,隔年國共戰爭導致她們無法回去,一住快70年,母女流浪街頭睡馬路邊,後來長大結婚生了6個孩子,全都住在一起。郭阿嬤說,家裡老小住了28人,大家拚命靠做工賺錢,淡水現在房子1間漲到1千萬,離開後根本沒地方可去。
範疇界定未完成 21日再討論
範疇界定會議因範疇界定指引表細節較多,需再進行多次,為順利進行,這次先擱置前次會議關於替代方案的討論,直接確認環境項目,與會單位、環評委員、現場團體都接受移到範疇界定會的最後流程再回頭討論。
會中針對二期一區的地形、地質、土壤,以及部分的水文、水質項目進行討論,對評估的項目、範圍、調查的地點等做出決定,公民團體對開發影響生態的評估項目較在意,例如是否因離海邊較遠就真的不會影響到海岸地貌與生態?現場也質疑了部分調查地點不具代表性、有特殊地貌不被考慮、埤塘的蓄水量調查不明與未來開發後河川承載力等問題。本次討論未進行完畢,環保署預定於3月21日下午舉行第3次範疇界定會議。
▲反迫遷抗議團體認為,替代方案不是零方案,應排除區段徵收,以生態農業、城鄉共存為核心發展方案。(圖文/姜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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