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陳麵包
根據護樹志工再度確認的資料,士林天主堂由劉景彪代表向公燈處要求『修剪樹木』,根據公文記載,目的是為了要趕走在樹下靠挽面維生的一群媽媽們。
由於天主教會主張該處土地是為教會所有,所以砍除私人樹木目前在台北並無法可罰,惟人行道是否確實為天主教會用地,依據我們對都市計畫的理解,人行道是台北市政府的公有土地。
天主教會為趕走這群媽媽,所使用的方法不是聖經所啟示的『應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而是砍樹......
這些被砍成只剩下一段的樹,這種斷頭式的『修剪方法』可能造成樹木的死亡,以及成為俗話說『痴呆』的樹,即使沒有死掉,這些樹再也難復舊觀,以及即使再長出枝條都會是失去力學結構的不定枝,容易掉落,將造成另外的公共安全問題。
除此之外,市容醜陋以及少了綠蔭遮蔽,天主教會內的噪音少了榕樹的建物品質會變差,除此之外,綠蔭可以有效的降低溫度,另外用砍樹來趕人的手段,也將造成外界對於天主教會的不諒解,有不滿的人士表示將向天主教梵蒂岡現任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投訴劉景彪的行為。
而公燈處應該依照台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第九條第3或是第4條規定對天主教會開罰3-6倍的罰款。
台北市行道樹維護管理自治條例:
http://pkl.taipei.gov.tw/ct.asp?xItem=114687&CtNode=8934&mp=1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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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臺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五月十六日臺北市政府(77)府法三字第二三八五一七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二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一00三二一四0九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十二條(原名稱:臺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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