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搶救消失中的水庫!

搶救消失中的水庫!

反對內政部公告「全國區域計畫」記者會/公聽會

記者會時間: 10月16日(三)上午9點30分~10點
記者會地點:南市勞工休假中心(南市南門路261號)
公聽會時間: 10月16日(三)上午10點~
記者會地點:南市勞工休假中心一樓禮堂

簡要說明:
內政部訂定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內容諸多將引爆台灣即使以數千億來救災修繕都不夠用的細則,環保團體擔心的水土保持法修法所造成的破壞僅僅是全區草案的冰山一角。

內政部違法不經過政策環評,規避立法院監督,強行護航財團強渡關山,此案一過,台灣永無寧日,為保障個人身家財產生命安全,請您務必瞭解。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633017920062955.1073741874.393190270712389&type=3


我要活下去~反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的1001個理由

更新於約 1 個月前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整理為十大亡國條款:
【大問題一】:活動斷層打椿蓋房之打房條款
【大問題二】:絕對沒有政策環評之環保鼠條款
【大問題三】:日月潭向山案、清境農場,山也BOT解套條款
【大問題四】:美麗灣、悠活案,海也BOT解套條款
【大問題五】:工業區鎘米吃到飽條款
【大問題六】:工業區鎘米吃到飽就地合法保證合法條款。
【大問題七】:下級政府開發逕行變更,地方強暴中央條款
【大問題八】:水庫集水區土地可租售,財團公地放領條款
【大問題九】:劉政鴻大埔條款 縣市長土皇帝登基條款。
【大問題十】:拿掉原住民保留地 滅族滅人先滅土地條款

全國區域計畫亡國修法,依據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整理,至少有十大問題:
【大問題一】: 活動斷層兩側不必限制開發
【大問題二】: 內政部「全國區域計畫草案」未依法送環保署進行政策環評
【大問題三】 刪除水庫集水區限制禁止開發,全台各地水庫集水區開發鬆綁,日月潭向山案解套、清境農場水源水質皆受影響。
【大問題四】 刪除沿海自然保護區禁止任何改變現有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拿掉海岸禁止變更,美麗灣、悠活案等解套;合理化填海造陸政策。
【大問題五】農地開發鬆綁,10公頃以下可開發工業區。
【大問題六】 非法開發工廠等設置可合法化機制,涉變相鼓勵非法。
【大問題七】開發變更分區可不必變更。
【大問題八】水庫集水區土地可租售,鼓勵開發。
【大問題九】政策環評改由地方政府自辦,球員兼裁判
【大問題十】「原住民保留地」拿掉,刪除應遵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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