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粗暴的移植,騙人的樹木銀行!

粗暴的移植,騙人的樹木銀行!

說明:台中護樹人抗議市政府發包移植樹木工程是惡搞工程,由於護樹人江慶洲屢屢向警察局報案表示南屯溪景觀橋工程的移植楓香工程殘暴,但是警察局表示無法受理,因此決定提出告訴,控告政府“毀損市產”。

殘暴移樹、毀損市產、移送法辦 2013.10.2
南屯溪畔公民團體呼籲愛樹記者會 新聞稿
地點:南屯區永春東三路/楓樂巷口(永順路以南100公尺)
時間:10月2日(三)上午9:30
102年9月市府公辦第13期市地重劃殘暴移植行道樹,因重劃區內南屯溪景觀橋工程,河道旁之18棵楓香行道樹必須辦理移植,但近日卻被強剪殘暴移植,直接用挖土機挖根,在未養根下就強行移植,依國際樹醫的標準,這18棵樹木早已被判死刑,這比今年5月份台中捷運綠線文心路亂修剪移植樹木更殘暴,這是有計畫書的殘暴樹木行為!
我們2疑問:
1、為何市民早就拜託請善待樹木了,還發生殘暴移樹的情事?
2、胡志強市長一直在說的「愛樹如愛市民」、「救樹如救人」、「保樹如保命」,但殘暴樹木的情事還是一直不斷在台中市發生?
針對本案我們主張:
1、市府應以傷亡樹木毀損市產論處相關失職人員並以刑法移送法辦。
2、市府應由副市長以上層級組專案小組主動調查本案工程移樹作業程序問題,訂定作業流程規範(SOP),並修改招標規範及行政規則、相關自治條例。
3、市府執行中公共工程善待樹木。
案由背景:
1、102年5月14日因台中捷運綠線文心路包商亂修強移植樹木,市政會議市長胡志強震怒,並飆罵施工的台北市捷運工程局,除了開罰九十六萬元,當時工程立即停工,但3天就偷偷復工,胡志強市長震怒力道就只有那麼短短3天?
2、102年4月9日台中市原鄉文化協會總幹事江慶洲給台中市長的公開信,請求工程應善待楓香樹,建議需做樹木回根斷根處理作業!市府建設局景觀工程科於102年4月15日後續回應:關於本府地政局辦理13期市地重劃區移植17株楓香乙事,將於移植樹木作業將要求承攬廠商採用專業工法,以維持樹型及根系之完整,減少搬運損傷,以提高樹木移植存活率。
技術參考規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第02905章移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行道樹修剪標準作業規範中華民國 102 年5月
新聞聯絡人:
臺中市楓樹腳文化協會理事長江鳳英 0918-253717
臺中市原鄉文化協會總幹事江慶洲 0919-3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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