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伸出你的怪手!~談樹木保護法
台灣的樹木保護法分成兩個,一個是中央規定的法規,一個是根據地方自治條例規定請縣市議會所制定的。
但是一直到今天還有幾個縣市政府根本沒有這個法規存在,而法規的漏洞百出,比方說有些只保護 50年或是100年以上的樹,有的只保護樹圍要超過50公分的樹(還要量看看,少一公分都不行),而離譜的是即使千年神木也沒有因此受到任何的保護,被盜砍也好,被灌滿水泥也好。
當我們親眼看到怪手把受保護的老樹用摧枯拉朽的力量去毀掉老芒果樹時,打了電話跟警察報案,警察就是袖手旁觀,原因是因為連警察也不知道這個有樹木保護法這樣的東西,而向警察說明樹木保護法並把白紙黑字上面,警察杯杯不認為這應該要去制止,甚至把怪手司機和主使者當現行犯逮捕。
原因很簡單,因為警察杯杯真的不知道,知道也沒有用,法規充滿漏洞,根本沒有罰則,對”物權“的損害只有民事上面的賠償,公務人員毀損市產也從來不會被提告,官官相護的情況底下,大家對樹木的毀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有一天,不會很久,當你抬起頭來發現天空已經是深灰色,當你發現環保署每天都告訴你叫你不要出門,因為空氣太髒,有一天,當你發現新鮮的氧氣得要開很久的車子才找得到時。
你知道!
保護樹木是重要的!
而這一天真的不會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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