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1月13日公民護樹行動的回應與省思

屏東護樹起義報導

1月13日公民護樹行動的回應與省思

擬稿: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生態中心 主任 朱玉璽

民間四點訴求
1.即刻暫緩砍樹作業,籌組專業團體共同會勘,釐清安全疑慮(樹木專家、民間團體、地方民眾)。
2.徹底追查濫砍桃花心木事件
日前違法濫砍桃花心木事件,破壞綠色隧道美名,縣府不應縱容,務必徹底追查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
3.全區保留綠色隧道,作為縣民的綠色公共財
大樹是綠色隧道的生命之源,砍除大樹等於毀棄綠色隧道,請將全區保留作為縣民的綠色觀光資產!
4.為了保護縣民的長遠綠色資產,請立即研擬訂出『行道樹管理辦法』
可參考部分縣市進步的作法(宜蘭縣、台北市、台南縣)


縣府工務處楊慶哲處長回應:
針對第一點會請屏科大的教授針對每棵樹來評估檢討。
第二點會依合約要求來執行,據調查這些被砍的樹已經被依枯木處理成為木削了,誤砍的要求補植,誤砍的我們會究責。
第三點縣府原則上以整個保留綠色隧道為主,朝向保留200多棵努力。
第四點也承諾會研擬具體的辦法,屏東縣之前有訂,還要檢查內涵是否足夠因應現在社會重視路樹保護的風潮,我們會邀集專家學者來跟我們提出建言如何來訂出辦法。

縣府工務處聯絡人陳炳良新聞稿說明:

部分超出分隔島範圍已影響道路行車安全之路樹,原則上辦理移植,並於適當安全位置辦理補植;建議移植存活率地的桃花心木,予以移除,將原本移除的桃花心木移植到高樹鄉溪流公園。

針對楊處長的回應,筆者有以下幾點回應:
1.長年以來,縣府漠視行道樹的生存權,由此事件更可見一般,若非有合約規定,包商不會大膽的砍除健壯的桃花心木,作法粗糙來自不合理的合約,可見此事件是官商合謀所造成的遺憾!

2.縣府自知合約上要砍除桃花心木,經在地與護樹團體關切後,才做政策上的調整朝全區保留來處理,這是
值得正面鼓勵的。

3.對於被砍伐的桃花心木造成民眾心理上的傷害,縣府不應只做消極上針對契約上來說明,應更積極提出正面補償保護辦法,未來努力營造綠色隧道的守護機制。

4.縣府對於造成綠色隧道的損失,今天針對民間的四大訴求有正面的回應,但是由於縣府的承諾常常未能兌現,未來還望請大家針對縣府的四項承諾給予好好監督,期望其能好好落實!

承辦人陳炳良新聞稿說明,筆者有以下幾點回應:

1.承辦人員的說法,可見縣府工務處在對待路樹時,是以毫無生命價值的東西來看待,民間強烈反對此踐踏生命的做法。

2.當初規劃設計時,就應把綠色隧道的範圍估算好,安全與保全綠色隧道是可以兩全的;如今亂砍後,就以牽強的安全為由來愚弄社會、誤導視聽,民間完全不能接受。

3.承辦人說法變來變去,混淆視聽!
當初承般人說法一日三變,說樹是被盜砍、生病、不安全、移植死亡率高、誤砍,如今各種說法中以安全為由認為最適當,但是承辦人所說的安全經得起考驗嗎?我們要求會同專家學者會勘以釐清真相。

4.影響安全的樹要移植,但是卻又說移植存活率低,因此一律砍除,民間強烈質疑此說法毫無專業考量,試問再移除前,可曾會同樹木專家共同會勘,針對樹木的存活提出專業的建言呢?

5.兩方說法不一,承辦人員與公務處長對於被砍除的桃花心木說法不一,一說是移植到高樹溪流公園;另一說是已被處理枯木方式做成木屑。

6. 砍除的樹木何來移植到公園呢?說法矛盾不可信!

綠色隧道的保留仍待大家齊心努力,謝謝今天來聲援的夥伴們!

屏東縣政府的新聞稿
 — 與朱玉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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