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有新興的政黨願意去思考和檢討『名為BOT,其實是剝削人民圖利財團』這個不公不義的事情,該如何撥亂反正了。
【永無止境的BOT】◎時代力量
BOT是台灣民眾最近非常熟悉的名詞,但它到底是什麼?BOT其 實是所謂公私協力下的概念下,由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它的法源是2 000年制訂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之前,就有一 個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獎參條例),高鐵就是依據該法來蓋 的。
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 予政府。BOT就是Build-Operate-Transfe r,在這幾個字母排列組合下,法律上有六種不同的參與方式,BO T我們最常用。
還記得電影海角七號裡面的台詞,「土地也要BOT,山也BOT, 連海也要給我BOT!」到底有多少案呢?依據財政部的資料迄今應 該有279筆的BOT案,但實際上會超過這個數字,因為台灣高鐵 不在其中,甚至在獎參條例與促參法實施之前,就有類似的案件。例 如劉邦友縣長(對,就是那個劉邦友)任內的老街溪加蓋工程也都是 促參案件。
這些想法都是源自於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為了要解決英美兩國財政窘困的問題 。但在二十年的運用後,其實飽受質疑。但這些學理上的懷疑,都沒 有台灣的濫用來的嚴重。
第一個要問的問題是,為什麼要用BOT,契約是在民間公司與國家 間達成,但實際上來說,有個隱藏的第三方就是人民。人民支付稅金 給國家,何以國家要蓋公共設施引入一個民間公司,而民間公司要獲 利就必須要計算成本,如此人民又要交稅金,又要交這個使用費用, 人民得到什麼?試問,如果我們將戶政事務所委外,那你去申請戶籍 謄本的費用還是十元嗎?
第二個,國家如果自己蓋不可以嗎? 如果有相同的利潤,政府為何不自己舉債來蓋,而要由民間財團舉債 興建。更何況現在的利率也不高。國家要蓋這樣的公共建設,也是要 以採購的方式,將該工程交由各類型的公司承攬,也就是,民間一樣 可以取得工作機會,只是少了中間那一個BOT廠商。
第三點,什麼公共建設要BOT?依據法律共有13項20類建設可 以BOT,大自高速鐵路,小至清華大學台北市辦事處的建築都可以 ,但絕大部分的案件都出現在建築物,例如停車場、體育場、渡假飯 店都是重點。還有一大堆的體育、文化園區。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過 私人的飯店、停車場呢?私人的體育場館呢?不然想像這些場館本來 私人就可以蓋,何以要國家來蓋呢?101大樓呢?這算是公共建設 嗎?
第四點,政府回收該設施後怎麼辦?答案是沒有想到。就如同大家最 近討論高鐵怎麼接手的問題一樣,全世界尚無相可比擬的案例。另一 方面,即便該設施於特許期間到期後交付給政府,那政府如何處置呢 ?試問,到時後政府自己有能力可以經營高鐵嗎?不太可能吧,所以 我們可能再度把經營委託民間辦理。對,就是這樣。
第五個詭異點,整體理論的出發點在於政府無效率,民間比較有效率 。無須多說,如果當你花的錢不是你自己的,你花錢不會綁手綁腳嘛 ?政府向民眾收稅來建設,你要求的效率在哪呢?當我們將高鐵與台 鐵比較的時候,必須要先問,國家對兩者的投資是否一樣呢?
第六點,BOT或許本身尚可以操作,但是台灣這樣一個大發資本財 的社會裡面,無止盡的BOT成為了財團斂財的最佳工具。試問,你 要去蓋一個沒有辦法蓋飯店、商場的汙水下水道嗎?
【反對無止盡的BOT】「時代力量」主張政府施政應以貫徹「公平 正義」為目標,所有資源及經濟發展成果,應由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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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是台灣民眾最近非常熟悉的名詞,但它到底是什麼?BOT其
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
還記得電影海角七號裡面的台詞,「土地也要BOT,山也BOT,
這些想法都是源自於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為了要解決英美兩國財政窘困的問題
第一個要問的問題是,為什麼要用BOT,契約是在民間公司與國家
第二個,國家如果自己蓋不可以嗎? 如果有相同的利潤,政府為何不自己舉債來蓋,而要由民間財團舉債
第三點,什麼公共建設要BOT?依據法律共有13項20類建設可
第四點,政府回收該設施後怎麼辦?答案是沒有想到。就如同大家最
第五個詭異點,整體理論的出發點在於政府無效率,民間比較有效率
第六點,BOT或許本身尚可以操作,但是台灣這樣一個大發資本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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