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8日 星期四

【我的盼望與憂慮~原民採集森林物產草案】

【我的盼望與憂慮~原民採集森林物產草案】
文:Angela Chang
圖:網路
對於昨天由時代力量黨不分區立委高潞以用召開的「原住民族採取傳統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以下簡稱原民採森物草案)公聽會,會中官方和民間團體和環保團體都很認真就法案內容表達意見。
這個法案是怎麼形成的過程我並不知道,林務局表示跟各個原住民部落已經有過50幾次的溝通,我們在接獲訊息之後努力了解這個法案的意義。
顯然這個法案試圖要解決很複雜的問題,舉個簡單的例子,愛玉、馬告、牛樟芝、野菜、黃藤、箭竹、蘭花....等森林副產物是違法的,所在地鄉公所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機關(林務局、林區管理處、當地縣政府等)許可,才能「運銷」,倘若未申請任意採取恐將觸法受罰。
而且現行的罰則相當的重,根據森林法50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貴重的樹種成為風倒木和漂流木,枯木過去在太魯閣銅門部落案中與林務局展開過抗爭的行動,部落認為風倒木應該留在山上,不應該再強行拖出山林造成山林生態的破壞和危險。我們對於太魯閣族的環境保護意識也表達相當的尊重與敬佩以及聲援把這些樹留在山林之中的主張。
過去造成原住民忿忿不平的爭議還有鄒族發生過的「蜂蜜案」,原住民傳統領域中的蜂蜜被拿走,鄒族大頭目取回卻被強盜罪起訴,這也很讓人生氣,這個案子在陳水扁時代引發過強烈的抗議,當時陳水扁主張「國中有國」,應該要尊重原住民領域的保護,而蔡英文對原住民族在歷史上遭受到不公不義的迫害也以元首的身份跟原住民族道歉,是該時候講清楚說明白如何還權於部落的時候了。
這個草案顯然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
1.原住民採集公有林地上面的森林副產物除罪化。
2.藉由恢復原住民自治自決森林副產物來傳承失落的原民文化也能讓原住民在部落之內就有。
不過這也引來相當多的爭議,比方說:
1.採集森林副產物是「無償」還是「有償」?
2.要採集之前就要「申請」還是採集之後「報備」?
3.貴重的紅檜扁柏等樹種是變成風倒木,漂流木,枯木之後誰可以處分?
4.這些副產物的採集是可以拿來賣還是僅限於自用?
利稻部落的牧師Kavas 對於現行規定摘取森林副產物如野生愛玉卻變成贓物感到很痛苦,這是在霸凌原住民族,森林法第50條規定不只扼殺部落經濟發展,更限制族人未來採集自然資源權利。
原住民團體代表認為他們是最知道永續自然資源的群體,對於恢復原民的山林文化抱著熱切的期待。在護樹運動的過程中讓我感受到最痛苦的部分是太多人已經跟自然脫節的太遙遠,在都市之中連一棵樹的落葉都是被砍頭的原因時,我也有著讓都市森林化的夢想,希望大家感受植物的美好,好好珍惜和保護環境,並且熱切地為了這個夢想努力著。
然而我卻在公聽會中誠實的表達我的憂慮,從南山案中我看到被毒品控制的原住民和原住民籍的森林警察親手砍下2000年的神木,也有太多的新聞報導原住民族並不是每一個都是懂得保護環境的,物質嚴重污染了一部份的人。
如果這一群被平地人污染的人在經濟強勢的平地人控制之下,這個法規開放後是否會造成台灣繼日本和國民黨執政時期濫墾濫伐後的第三波森林浩劫呢?這些應該是原住民部落的資源是不是會變成是財團或是黑金勢力下控制的資源?
原民青年陣線的Savungaz Valincinan 私底下非常仔細的解釋她的觀點給我聽,她認為我把問題搞錯了,一來我所憂慮的山老鼠議題即使是現行法律架構之下也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這個是執法能力的問題。
再來就是我們對原住民生活不了解才會造成這樣的憂慮,原住民的財產觀與平地人不同,「資源共享」的制度下部落擁有集體性的制約力,永續環境下才有可能資源共享,所以保護山林資源是部落集體性的共識。
林務局的局長林華慶表示希望部落的集體力量發揮出來,過去山老鼠問題和部落族人都知道誰在當山老鼠,但是為什麼部落沒有發揮出這個集體力量出來,這個值得探討,但是希望藉由修法之後可以讓部落恢復過去部落的集體制約力量。
林局長在會議中表示未來在砍伐樹種的審核的機制是林務局和原民團體共同組合監督審議的團體,有很多配套措施可以降低砍樹的機制。他強調怎麼讓部落藉這個機會盤點耆老的生活和山林經驗是非常重要的,林務局會主動協助盤點,也信心滿滿的認為以目前草案的機制是可以預想到最好的方案了。
在了解這個議題的過程之中,袁孝維教授投書所寫的這一段話其實就是我們最大的憂慮:
「台灣的山林蒼茫,野生動物無言,然而靜默不語不代表沒有哀愁和委屈,我支持合理永續使用自然資源,我贊同維護多元民族的文化傳承....但是當一棵樹被非法掠倒,我們談的是幾十年,百年,甚至是千年不可逆的損失....」
這個憂慮其來有自,請不要把我們扣上「以保育之名行迫害原住民權利」的帽子,因為我們主張站在環境永續的觀點立法保護山林文化,如果貿然做出任何的開放恐怕都是環境與文化的共同傷害,而生活在山林中的原住民會是首當其衝的族群啊。
然而我也對原住民族的永續發展懷抱著最深的祝福與期待,在經過歷史上對土地環境所造成的巨大創傷之後,現在我們都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如何攜手捍衛我們的土地和環境是不分種族的共同責任。
如果這個法案如同原民會代表在會中所保證的「原住民有足夠的能力和智慧可以好好的保護山林永續山林」,也許我應該先放下與生俱來的憂慮感而給予深深的祝福。
農委會「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 http://goo.gl/AX4dLv
原民法規鬆綁 換山林等著道歉(袁孝維)

原民法規鬆綁 換山林等著道歉

2016-08-09 01:59 聯合報 袁孝維/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台北市)

道歉,是和解的開端,也是台灣現在政治人物的顯學。馬英九對二二八受難者道歉,蔡英文對原住民道歉。雖然道歉者並非當年的加害者,接受道歉者也並非當年的被害者,然而如果立意佳、誠意夠,即使時空轉移,道歉的本質及其所代表的意義,人民仍將以正面看待且予以肯定。
然而,最怕的是當物換星移,道歉後要回溯的是個已經時空錯置的場景,照單全收式的立法修法,是否需要再多加歷史變遷的考量呢?原住民的採集狩獵文化,某些部分是否已經存在於想像中?「傳統智慧」是否因為時空的轉變而失去原始特定的人與自然間的連結?又是否符合現代生態學的學理與應用?這是此次農委會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一些自然保育人士與學者期待,卻又憂心忡忡的地方。
在沒有法規的定義與支持下,草案中對於傳統領域的界定是模糊不清的。另外「生活習俗」與「自用」,更是缺乏明確的敘述。因而此草案雖立義良善,恐在執行面上會遭遇許多困難。除了無以落實對不法行為的追蹤與查緝,更可能導致合法掩護非法。
更令人擔憂的,還有後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可能通過,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包含保育類動物)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同樣的劇情,錯亂的時空,只是森林產物換成了野生動物,獵人背著的弓箭換成了獵槍,打獵的意義可能因而悄悄地從文化、自用性質,變成了運動遊憩。
台灣的山林蒼茫,野生動物無言,然而靜默不語不代表沒有哀愁與委屈。我支持永續合理使用自然資源,我贊同維護多元民族的文化傳承。有人說不用過度擔心,試行隨時都有檢討修正的機會。
但是當一棵樹被非法撂倒,我們談的是幾十年、百年,甚或千年不可逆的損失;當一隻黑熊被捕殺,我們看到的是生命殞落不再。
當政治人物的道歉滿天飛時,誰來向台灣更早的原住民,這些不會替自己發聲的鬱鬱森林與野生動物道歉呢?
轉型正義第一步 原民採集森林物產除罪 學者籲「共管」

轉型正義第一步 原民採集森林物產除罪 學者籲「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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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8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更正註:報導末段提及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言者,應為創辦人張美惠。誤植處已修正,造成不便,在此向讀者致歉。
農委會日前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被視為總統蔡英文8月1日代表政府向原民道歉後,轉型正義的第一步,更受期待是雙方邁向共管甚至原民自治的起點,若植物採集的部分運作順利,後續礦業、狩獵則更可能得到解決。
17日立委高潞以用為此舉行公聽會,與會者普遍肯定林務局願意走出第一步,但也對於「申請」制感到不夠滿意,應該共管;也對有償無償如何認定感到擔憂,這也是先前狩獵權上「自用」的爭議。不過亦有護樹團體提出「我很擔心會有原住民砍兩千年的神木去辦祭典」的焦慮,也顯示出社會仍需要對話及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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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高潞以用舉辦公聽會,討論「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攝影:賴品瑀。

林華慶:傳統生活除罪  保全文化也促進生物多樣性

蔡英文在向台灣原住民道歉時,肯定原民依傳統慣習維繫部落的秩序,並以傳統智慧維繫生態的平衡,農委會隨後也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被視為和原民轉型正義的第一步。
此草案源自《森林法》,將來正式施行後,原民即可在部落的傳統領域合法採集植物,也等於讓他們的生活除罪化,也是《原基法》與《兩公約》所保障的人權。
「在實務上我看到的,是我們一直在浪費司法資源來懲罰依照傳統慣習生活的原住民族人。」長期協助原民法律問題的法扶律師陳采邑指出,森林、野動、槍砲三法是原民因傳統生活入罪的前三名,除罪化絕對是第一步,否則年輕一代根本不敢上山,文化快速流失。
要回到「山林是原住民自己的冰箱」,甫上任的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宣示,承諾絕對是玩真的,此草案要同時保全文化與生物的多樣性,他也相信保全文化正可以促進生物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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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長林華慶承諾回到「山林是原住民自己的冰箱」玩真的,指出保全文化可促進生物多樣性。圖為遠眺台東比西里岸部落傳統領域山頭。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採集前先申請  無益原民自治

此草案在大方向上多獲得肯定,但其所定義的傳統領域卻只限於公有土地,並不包括原保地與私人土地,也與原民會所定義的傳統領域並不同。高潞認為,執行是一回事,但定義是一回事,不能因此架空傳統領域的原本定義。原民會處長王美蘋也坦言,恐怕許多族人自己都不清楚是位在傳統領域還是在原保地。
而將此視為通往原民自治這個大目標的第一步,草案所提出「申請制」的部分也獲討論。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林益仁質疑若是申請,恐怕又是行政單位的意志、思維作主軸,原民依然無參與決策的機會,因此不該由林務局來決定許不許可。
東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裴家騏亦提醒,別像動保法第21條「執行的哩哩拉拉」,該法條便是對狩獵的管理,由於設計不良,涵蓋面不及生活所需,申請了反而讓其他部分曝光了,根本不會有族人要去申請,也無助於實質保育山林。

學者:「共管」是最好的做法

「除了申請、報備,我們可能有第三種作法嗎?」高潞如此提問,政大民族學系副教授官大偉則指出,第三條路正是共管,也會是最好的作法,由林務局、部落與學者三方組成委員會一起共管。林益仁期待的是,先在較無爭議的採集上展開共管,接著礦業、狩獵,在過程中蓄積未來自治的能量。
林華慶則澄清,所謂申請制,林務局的設計正是由林務局、原民團體組成委員會,族人將來是向各地區的委員會申請。蠻野心足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則提出,既然新竹尖石的司馬庫斯、鎮西堡等部落已經試辦多年,林務局應該可以提出結果與經驗供參考。

「共管」關鍵:發揮部落集體力量解決問題

「不只分享權力也要一起解決問題。」林益仁這樣看待共管的機制,認為發揮部落的集體力量將是關鍵。林益仁以山老鼠問題為例,認為就是雙方共同的目標。以往林務局以提供檢舉獎金的方式,以一種「線民」的模式尋求個體的力量,但成效不彰。「林務局不清楚部落很小,大家都知道可能是誰去報的。」高潞提出以往當記者時採訪所知,也因如此,林務局此舉反造成部落的分裂與互不信任,但黑道卻也利用部落特性,以毒品、暴力控制部落,造成山老鼠集團難以處理。
「我阿公看了會跳腳,採箭筍、愛玉都不能賣了?」高潞如此點出草案中的自用定義將造成困擾。官大偉亦指出,現今的自然農業,既有傳統又有現代部分,如何認定將是大考驗。
對此,林華慶表示,將鼓勵原民發展的方向正是傳統智慧加科技,能永續利用山林資源又提升產值提升。如何利用樣態會很多,農委會將加速思考。

環團:法案須謹慎討論,避成環境犯罪漏洞

不過,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創辦人張美惠也提出擔憂:「我很擔心會有原住民砍兩千年的神木去辦祭典」。雖當場遭到「原民相信大樹有靈,不可能隨便砍」等說詞反駁,林華慶也指出其實原民傳統生活少用貴重木,但也顯示了不瞭解、甚至污名化仍是原民面對的現實。
往往亦有人擔憂類似法令門戶一開,盜獵盜伐集團只要找有原民身份者「頂罪」即可。且目前並非所有部落都是機能健全,如何讓部落的集體力量集體發揮,仍等待培力。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陳秉亨則指出,環團會有這樣的憂慮,其實是一些法案的前車之鑒,如廢清法、農村再生條例等,一開始雖是好意,後來卻「樓越蓋越歪」,要在歪掉的大樓上調整回來就難。例如廢清法曾要替收破爛阿嬤堆置資源回收除罪,殊不知後面等著的是資源回收業者得利免罰,因此認為此草案不能過度樂觀,仍需更加謹慎討論。

原民林產使用合法化的建言(陳玉峰)
http://ppt.cc/QJ61o



原民林產使用合法化的建言(陳玉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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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政權上任後,在內政施政面向最重大的突破,在於以總統或全國代表的象徵角色,勇於承擔四百年外來政權的道德懺悔,向歷來原住民族祖靈暨生民認錯、道歉,且態度、身段、行動柔軟、誠懇,朝向「還我土地」等長年運動邁進一大步;同時,行政院也馬上端出「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希望在小英執政的3個月後「合法化」。相對映的,社會主流氛圍似乎也樂觀其成,我長年倡導的台灣土地倫理、自然情操、山林文化等,好像也有了一線生機。

拉大格局尊重原民

台灣早該與全球原住民平反運動同步,如今行政院十萬火急推出草案,個人依長年山林學習經驗,提出若干建言如下:
一、原住民合於規定採取的主、副產物,一概列為無價金。「國家」歷來「合法」盜取台灣天然資源何其龐大,且造成山崩地裂、土石橫流、生靈滅絕等,蔡總統還欠這片250萬年台灣之靈一大道歉,何必拘於細節、為德不卒;何況依草案計算方式,若再加上人謀不臧,其所耗費的人力、行政等社會暨國家成本費而不惠,建請行政院走出國家格局。
二、原住民山林文化是台灣自然天演而成的生活內涵,早該讓後來入籍者了解與學習,務必遵從部落會議的決定,之後在申請乃至執行的過程,全然透明公開,接受國人的了解與學習。三、所有依法無價金取得之山林資源等,一旦發現落入商業或有違申請原意的處置,取消該申請核定案,依相關法規罰則處理之。
四、只有一個台灣、只有獨一獨二每座山的天然生態系,且尾隨全球暖化、環境變遷,隨時隨地皆在進行複雜的天演機制。原住民傳統的生活型態及土地倫理等,亦與時俱變。因此,在公開伐採行徑現地,務必翔實記載生態實境,並作至少20年的追蹤比對,從而可以讓學界、民間、政府單位學習「精采絕妙的利用方式」,也就是將原住民對台灣山林的生態智慧、技術、文化,可以轉化為生態學的內涵,翔實依自然科學研究、探索的流程,將成果公諸於世,蔚為台灣自然土地文化的發展。
「山林智慧」是世代累積的反覆實證經驗,絕非口號與形容詞。此等生態內容,正可透過新嘗試,取得台灣第一手生態資訊,並觀察其流變,提出人文暨科學的實證成果。而農委會毋庸擔心人手不足,高手在民間,夠水準的義工列隊伺候!本人也報名。 

定期檢討過程公開

五、自然生界的草履蟲運動,「嘗試錯誤」的原則一向管用,草案理當加上「每2年檢討修訂一次」。六、草案研擬流程、執筆人、遊說團體以及相關人員等,建請行政院上網公開,如是而可促進全民價值觀溝通或良性互動,避免歷來黑箱等各方質疑。
一至五項懇請落實於草案討論、修訂;第六項乃道德勸說。農委會等主管單位,不妨著手召集熟悉原主民文化者,將日治時代迄今,原住民龐多的生活習慣與山林資源利用相關者,全面輯錄編撰百科全書型資訊,提供未來疑義、衝突時之參考。 
成大台文系教授 

農委會預告原民傳領林產物管理草案 關乎維繫生物多樣性
http://e-info.org.tw/node/117585

農委會預告原民傳領林產物管理草案 關乎維繫生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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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8月5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馬告、愛玉、山肉桂這些台灣森林中的原生植物,原住民族歷經千百年,已發展一套精彩絕妙的利用方式,卻因傳統領域因與國有林高度重疊,使得採摘野菜、菇菌、林木果實、種子、藤類這類日常生活使用的林產物,還得受限於《森林法》,不但申請不易獲准、曠日廢時,也使歷經數千、萬年孕育而生的山林知識逐漸流失。
隨著總統蔡英文在8月1日表示,今年11月1日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推動部落公法人制度、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的理想,農委會林務局也依據《森林法》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公告施行後,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目的,可於國、公有林中合法採集野生植物、菌類等森林產物。
農委會主委曹啟鴻(左二)說,「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預告是好消息,應登高一呼。攝影:廖靜蕙
農委會主委曹啟鴻(左二)說,「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預告是好消息,應登高一呼。攝影:廖靜蕙
草案重點包括:
  • 以「傳統領域」為採集範圍,具排他性,其他部落或非原民不能任意採集,凸顯原住民部落對於自己傳統領域資源使用的主體性和權力,並促使原住民部落保護自然資源的熱誠。在傳統領域未依法劃定前,其採集林產物「區域」,可由當地部落向國、公有林管理經營機關指認,由農委會會同原民會公告。
  • 森林產物「種類」採負面表列,排除《森林法》第52條第4項公告的12種貴重木樹種,以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9條指定公告的5種珍貴稀有植物[1],其他種類認定屬其生活慣俗,均可基於自用、祭儀申請無償採集使用,並以一年為期,不須逐案申請。
  • 尊重部落對所屬成員及自然資源管理方式,經當地部落會議通過後,即可由部落(或團體)按年度提具計畫書申請,由經管單位,如林管處共管會議同意即可。除回復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之傳統權利,也有助於原住民重拾民族植物傳統知識與生態智慧;其達成公私合作,守護山林的公共利益。
草案預告預估為期一個月,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王美蘋表示,將透過原民會廣知原住民鄉鎮市公所、鄰里社區周知部落族人。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全台共有16個原住民族、747部落,傳統領域調查約有180萬公頃,國有林林業用地則約153萬公頃,重疊度近百分百,全都適用本項草案。
5日的記者會上,農委會主委曹啟鴻致詞時表示,西雅圖酋長對於將土地替換成貨幣的行徑說「我們屬於山林,怎麼賣土地呢?」他指出,這種胸襟是當今全球面對氣候變遷的顯學。強調未來農委會的角色是服務原住民族部落,從總統道歉開始,一步一步朝向友善部落、與原住民共管自然資源,朝向原住民自立自治的方向。
「對原住民很重要的是在自己的土地農耕、狩獵、漁撈、採集,這些是我們在部落重要的經濟活動。」王美蘋(阿美族)說,原住民最懂山林智慧,對山林資源的利用節制、不會過量,因為祖先傳承了如何經營這片山林的傳統智慧。
愛玉。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森林產物:山胡椒,即馬告。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
愛玉。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森林產物:山胡椒,即馬告。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
「當森林是部落的冰箱,族人就不會任由山老鼠予取予求!」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管理規則是恢復傳統文化的第一步,這也是原住民族長期以來的訴求。「原住民族長期利用這塊森林得到生活所需,也回報森林永續的利用方式,以及悉心的守護。過程中,衍生珍貴傳統知識與智慧,使得台灣擁有豐富的生態以及繽紛的文化。」
他說,管理規則是農委會邀請原住民成為夥伴的起點,而且不只開放原住民利用森林產物,過程中導入社區林業計畫,透過部落耆老訪談、口述歷史等方式,紀錄過去傳統資源的利用。進一步鼓勵年輕原住民,能夠運用這些傳統知識,加上現代科技包裝,開發利用森林資源,充分為未來原住民跟林務局走向夥伴關係努力。
值得一提的是,7月31日公告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是適用原住民保留地經劃定為禁伐區域,和《森林法》適用範圍並不重疊。
那麼《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除了提升原住民權益之際,是否能促進生物多樣性公約永續利用的目標?以下以問答方式,幫助讀者了解。
馬告、愛玉、山肉桂這些台灣森林中的原生植物,原住民族歷經千百年,已發展一套精彩絕妙的利用方式。攝影:廖靜蕙
馬告、愛玉、山肉桂這些台灣森林中的原生植物,原住民族歷經千百年,已發展一套精彩絕妙的利用方式。攝影:廖靜蕙。

問:開放國有林林產物採集,如何避免過量而危及物種生存?

答:管理規則設計必要的機制,確保森林資源不被濫用。
採集前:管理經營機關[2]受理申請後,會先調查、評估森林狀況及徵詢權責各相關機關(構)意見,再按森林資源的主客觀條件,確認採取數量及時期。如果申請採取森林區域及種類,是負面表列的物種,申請就無法同意。
採集後:部落須於年度採取作業完畢後,作成執行成果報告書,送原許可採取之管理經營機關備查及派員進行檢查,作為隔年審核的依據,確保林產物得以永續利用。

問:管理規則為何有助於重拾民族植物知識與生態智慧?

答:原住民族各族、各部落的生活慣俗各異,所使用森林產物的種類、時期、目的也都不同;管理規則公告施行後,藉由實際操作及部落會議的討論,讓原住民族能瞭解部落週邊森林資源、部落耆老的生命故事及對山林祟敬的心情,再透過資訊的調查、蒐集及建置,體認過去祖先生活於山林的知識與經驗,如此反覆操作,藉由原住民族以其生活慣俗使用森林資源,重拾傳統植物知識與生態智慧,成就永續的文化與山林環境。
農委會林務局已完成一系列8本的原住民族植物書籍,包括南澳泰雅族、布農族、阿美族、魯凱族、排灣族、鄒族、邵族、達悟族等的民族植物調查研究,為台灣原住民的傳統智慧及文化盡一分心力。

問:透過管理規則如何實現共管?

答:原住民與山林有著密不可分的共生關係,也因而孕育出豐富的傳統智識與永續的自然哲理,原住民族也因為珍惜山林的賜與,因而成為山林的最佳守護者。
林務局表示,自2006年起率先由嘉義林區管理處與阿里山鄉鄒族建立原住民族資源共同管理委員會,其後陸續與台東縣都蘭、都歷及海端部落、屏東線台24線沿線部落、桃園縣復興鄉華陵村等部落建立共管諮詢平台,及與丹大地區原住民每季召開「原住民議題座談會」,合計已召開57次會議。
為了保障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之傳統權益,進而邁向與原住民共管森林、共享資源的目標,於2015年8月19日公布實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要點》,由各林區管理處持續推動成立與原住民族共管的整合性平台,借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提供有關森林自然資源保育等各項諮詢與建議。
未來施行管理規則後,在申請採取的過程中,經過部落會議討論,各部落依其生活慣俗或由耆老指導,可統整所需採取森林產物之區域、種類、數量及季節,重整對區域山林資源的瞭解與珍惜,可轉化為保護山林的守護者,在採取利用的同時,也是防範森林火災、生物為害、竊取森林產物等發生,及監測掌握森林資源的協力夥伴,達到森林資源共管之實踐。
※ 註釋:
[1] 《森林法》第52條第4項公告的12種貴重木樹種: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香杉、台灣紅豆杉、台灣櫸、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9條指定公告的5種珍貴稀有植物:台灣穗花杉、南湖柳葉菜、台灣水青岡、清水圓柏、台灣油杉。
[2] 經營管理單位包括:國有林由林管處、公有林由縣市政府、實驗林由實驗林管處以及國產署等。

原住民採取森林產物 高潞.以用倡除罪化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98475

原住民採取森林產物 高潞.以用倡除罪化

2016-08-17  19:02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林務局日前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旨在讓原住民事先申請採集產物,以達管理之效。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認為,原住民在其傳統領域採集資源應除罪化,不應用國家控制人民的態度訂定法案。
  • 時代力量立委高路.以用舉行「原住民族採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公聽會,會中邀請原住民代表與專家學者、相關部會一同針對議題討論。(記者王藝菘攝)
    時代力量立委高路.以用舉行「原住民族採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公聽會,會中邀請原住民代表與專家學者、相關部會一同針對議題討論。(記者王藝菘攝)
根據《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原住民每年可依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等目的,預估採集種類和數量並提出申請,經部落會議認可後造冊提交,林務局調查各部落所屬傳統領域內,物種是否夠申請採取數量,同意後核發採取許可。
對此,立委高潞.以用今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部落代表、原住民團體、環保團體及林務局、原民會等單位,參與立法院公聽會,盼讓各界代表透過充分對話,以達成原住民族自然主權及生態保育的平衡,並對此草案表達不同的立場與看法,作為修正參考。
高潞‧以用認為,《原住民族基本法》訂定原住民有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若如此在其土地內採取自然資源應除罪化,政府應思考如何保護山林,而非訂定管理規則,架空原基法傳統領域定義,給予限制宛如額外開恩,且違反此規則須裁罰,仍未做到除罪化。
高潞.以用也說,中華民國將原住民土地拿走,再要求其使用土地資源要分有償、無償,法規仍僅有金錢概念,而非永續發展,此規則是總統蔡英文道歉後給原住民的第一個獻禮,但許多限制令人驚訝,政府應尊重族人與部落,而非用控制的態度來訂定法案。
長期關注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的牧師Kavas痛陳,此土地本為原住民所有,總統蔡英文日前的道歉,顯示其於原民部落的治理正當性不足,原基法根本是「閹雞法」,權力來源非原住民原有,而林務局管理規則將其自土地分割,對原住民來說是說是殘害民族的作法。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回應,許多人對開放充滿疑慮,草案這一步要跨出去,才能使其安心,共管是草案未來目標,至於使用的字眼、程序,會考慮原住民感受,而審查機制,也會先與部落成立委員會,不會是單方、片面決定,也將逐步提高部落自主管理的比重。

農委會推動傳統領域採集植物合法化 蔡政府的美意可以順利推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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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推動傳統領域採集植物合法化 蔡政府的美意可以順利推行嗎?

蔡英文道歉後的第一步,是讓原住民重拾森林採集權。(攝影/林煒凱)
李佳穎    2016-08-05 19:05產生縮網址
繼蔡英文於1日向原住民族道歉之後,8月5日早上農委會、林務局與原民會共同預告《原住民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這是道歉之後第一個行政部會所提出的相關法規草案,以保障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的傳統權益。
原基法19條雖聲稱,在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的狀況下,原住民族地區依法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過去,原住民往往受限於《森林法》與《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的限制,在國有或公有林內採集植物不易獲准,稍有不慎即需繳納罰鍰。未來,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目的,可在國有林及公有林中合法採集野生植物、菌類等森林產物,且無償使用。
林務局與原住民族部落共同經營森林生態
1999年,陳水扁於競選期間與蘭嶼原住民族簽訂《原住民族和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社會亦日益重視原住民族權益,林務局於2002年推出「社區林業」政策,希望兼顧生態保育、原住民基本權利,加強森林治理,但釋出善意的政府政策在2008年便已夭折。
曹啟鴻於五月上任之後,提出「林業資源永續利用」三項重點,推動禁伐天然林入法、經濟林利用符合國際森林管理委員會規範與標準,並深化「里山倡議」精神。「里山倡議」的概念來自於日本,指的是社會、生態與生產的協作,以維持生物多樣性,並提供人類生活所需。
農委會主委曹啟鴻說,「我從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開始無役不與,所以要來跟大家報告這個好消息!」曹啟鴻認為,這部管理規則最重要的精神是一步步走向部落自治。為了尊重部落使用自然資源的方式,原住民族經當地部落會議討論過之後,即可由部落或社區協會等團體匯集採取人名冊,按年度代表制申請,提出計畫書說明欲採取野生植物的區域、種類、數量、時間,將可獲得採運許可證。
林務局表示,如果預告的草案沒有太多爭議,最快明年就可以實施。傳統領域中的野生植物採集將先在部落會議中形成共識,羅列名冊,由團體申請。然而,原住民族在台灣長期受到漢人文化影響,未必每個部落都有成熟的自治組織,林務局長林華慶回應,「我們會先找幾個已經有成熟組織的部落進行示範,也鼓勵其他未有組織的部落形成共識,未來原住民族在森林、傳統領域的採集規範將深化里山倡議的精神。」
這是一樁好消息嗎?
在記者會上獻聲祝福的鄭林金來自花蓮玉里的泰林部落,他談起自己的經驗,「在豐年祭時,部落需要野菜、藤心,好的植物其實都在深山裡,這些通常都是國家公園或風景區,要進去採集的規定很多,所以後來大家都嘗試自己種。」早在管理規則公布之前,部落已經自行因應,對於目前的規則,他認為,「我聽到要寫計畫書就覺得很麻煩,為什麼不直接跟鄉鎮公所報備申請就好呢?」
2005年泰利颱風過後,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在傳統領域中發現颱風破壞的櫸木殘枝,經過部落會議決議後,將其帶回部落作為美化環境、雕刻、造景之用,此事後來被林務局以竊盜罪告發。在一、二審都被判決有罪,最後最高法院才援用原基法,指出「此乃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內,因生活慣俗需要而採取森林產物」,所以並無違法。管理規則中,森林產物排除依森林法公告的12種多為高山林種的「貴重木」,及文資法所指定的5種「稀有木」,前述的台灣櫸木即屬於「貴重木」;未來若又有類似的案例發生,能有轉圜的契機嗎?
傳統領域劃定仍是重要關鍵
原基法20條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但相關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還未通過。目前,管理規則第3條定義原住民傳統領域為「指經依法定程序劃定之原住民族傳統祭典、祖靈聖地或舊部落及其周邊獵區或耕墾之共有土地」。蔡英文雖於8月1日承諾將於11月開始部落傳統領域的調查,但調查台灣的原住民部落仍需很長的一段時間。
台灣社會長期以來,都用現代的、漢人的視角看待原住民的行為,忽略多元文化當中不同的土地關係。目前的管理規則希望回復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的權利,但更重要的是公部門真正吸取里山經驗,以部落為主體,尊重多元文化,才得以保障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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