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 星期三

【看見苗栗~徐耀昌踹共】

【看見苗栗~徐耀昌踹共】
從苗栗造橋長安新村的山坡地濫墾案造成居民數百人驚惶不安轉而積極抗議事件爆發之後,我們也陸續接到網友報案傳來幾件苗栗山坡地濫墾的照片。
長安新村這個案子是離譜到了極點的程度,村民憤怒的說這要告政府和地主合謀『謀財害命』,跟希特勒一樣想要搞集體謀殺,簡直是無法無天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
村民擔心土石流憂慮到難以成眠,抱著頭想破腦袋都想不清楚,怎麼會有這樣的政府機制,拿錢給地主砍光山坡地植被,說這樣叫做『改善環境工程』?
這是什麼道理呢?
有官員透露此案是現任的縣長徐耀昌在1129大選前以立委的身分幫地主『爭取』180萬的水土保持局的『改善環境經費』,這是不是涉及以立委身分慷公家之凱達到圖利地主和綁選票的目的不知道,但是這180萬的工程經費申請的名目是重點。
我們追查案情的結果是合法懷疑質疑地主是使用一種『特別門路』,用切割式的方式來光明正大拿政府的錢。首先地主所申請的是一小塊1000平方公尺(30坪左右)的水土保持,但是做的範圍卻是將近0.7公頃(2000坪)。
這樣一旦被檢舉違法開發,地主只會被依法罰10萬元,這10萬元真的是一點都不痛不癢。
但是更詭異的是.....
更詭異的是『為什麼可以用環境改善工程的名目給地主錢?』
我們發現詢問水保局的官員時,官員拿出來的文件是說這裡是以坡地截排水、擋土牆坡地安定設施用途為保護下邊坡民家及『公共設施安全』,這個『公共設施』四個字好妙啊!
居民窮追不捨的問,這是私人土地哪裡來的『公共設施』?水保局官員支吾其辭,說這是地主很慷慨,願意提供土地當做公共設施使用十年,再追問是什麼公共設施,官員掰不出來,民眾問:『是公園嘛?』官員說:『是』。
再追問:『有沒有規劃圖?』
官員回答:『沒有』
這官員倒是很誠實的,只是小民也想不通,怎麼沒有規劃圖,會是公共設施還免費使用十年哩!
我們去現場拍攝土地破壞的狀況時,幾個自稱是地主委託的壯漢凶惡的趕我們走,說這是『私人土地,你們不能來拍攝』。
所以,這是地主好心要把土地拿來當公共設施嘛?當然不是。
這是偷天換日的手法,也是欺負民眾不會去追查和關心,要追查這些資料的困難度也是相當的高,根本不是一個公開透明的政府機制,所以他們本來打的如意算盤就是這樣瞎混過去,180萬輕鬆圖利地主,地主要用什麼回報就不知道了。
要不是長安新村的案件牽涉到當地居民數百人的生命安危,恐怕這個案子就被Pass過去了,網友也會問,我們的政府圖利財團的一個比一個大,郝龍斌圖利遠雄大巨蛋就至少7000億,你這有什麼了不起?真是小巫見大巫!
問題是這樣的案子只有一個嘛?這樣的案子的後果是整個苗栗縣石虎棲息的山坡地會不會被這個模式給毀掉了呢?不要小看喔,農發條例讓今天的蘭陽平原美麗的風景變成狗皮膏藥一樣,徐耀昌四年縣長下來,苗栗也就土無完膚了吧?
以這個案子的證據來判斷:
1.徐耀昌當立委時幫助這位地主用欺騙的手段來詐領政府的180萬,是圖利地主還是這位地主與徐耀昌本身就是掛勾的人頭吵地皮集團,需要檢調單位調查。
2.這個以『公共設施』為名目去拿政府的錢補貼山坡地地主濫墾的案子到底有多少錢?多少個?現任的苗栗縣立委應該叫水保局台中分局出具清冊交代清楚,檢調單位應該要立案偵辦。
3.根據水土保持法第15條和15-1規定,縣政府本來就有查報和制止和取締的責任,而且可以叫地主出錢做好水土保持,可不是再度慷納稅人之凱編列預算或是縣長第二預備金去幫地主擦屁股。
4.這塊80度陡坡的山坡地,可能被列為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土地之一,然後一檢討下去,就像慈濟功德會那樣把山坡地保護區變建地了。
苗栗的案子是水土不保,苗栗必倒,而國土不保安,台灣不能平安,當我們親眼看到一塊又一塊的土地不斷的失去,這美麗的山河破碎,我們不要說留什麼給下一代,我們這一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哩。
悲哀的長安新村居民,如今還在眼巴巴的等著政府解決問題,還給他們一個公道,還給他們一個可以安居樂業的地方,但是在黑暗的苗栗縣.....公道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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