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 星期日

【是誰養大了山老鼠?】

【是誰養大了山老鼠?】
去年有人跟護樹盟報案,表示在花蓮某地方拍到兩個揹著木頭的人在溪谷中行走,看起來很像是山老鼠常見的『化整為零』的手法。
由於報案人是用匿名帳戶,我們也無從再查證,只能將訊息轉傳給檢調單位去處理。
說起來賺這樣的錢絕對是血汗錢加上沒良心錢,破獲南山2000年神木盜伐案的檢察官薛植和說現在山老鼠集團用毒品控制這些搬運神木的人,連小孩子都不放過,這幾年又發展出新型態的犯罪手法,就是找來了一群逃跑的外勞上山,這群外勞因為沒有身分證,所以很輕易的被黑道給控制了。
而檢調如果沒有認真辦案的話,抓來抓去都只是會抓到底下那些外勞和搬運工。真正的控制這個產業的『供需問題』的反而沒有辦法逮到人,而收贓的大老闆們也很懂得切割,抓來抓去就是抓到人頭,沒有辦法抓到那些『話事人』。
社會大眾屢屢說『真正的山老鼠是林務局』,這句話讓在林務局當中盡忠職守的人感到忿忿不平,他們說巡山員很多年紀都很大了,一個人得要巡幾百公頃的山,現在政府的德政是猛開馬路,很多人跡罕至的地方現在都讓山老鼠非常的方便。
現在以森林法來說,山老鼠的犯罪行為真的非常的輕微,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判刑到了法官手裡大多是交保輕放,一交保出去山老鼠又回到山上去幹活了,難怪台灣的山老鼠囂張到揚言十年內讓我們看不到一棵牛樟。
我們建議立法院應該儘速把盜砍林木的罰則至少要比照野生動物保護法提高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要相對提高到十倍價金的程度,亂世重典,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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