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不要當七月半鴨!出來抗議!

不要當七月半鴨!出來抗議!

簡單地說,服貿讓人民沒飯吃,水保讓人民甚至沒水喝!
這不是毀台法案這是什麼?


★★內政部全國區域計畫草案修訂、土地開發大鬆綁 ★★
內政部102年8月提出反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
一、水源區山坡地等國有地開放租售
二、非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10公頃以上開放工業使用鬆綁、走回頭路,將汙染鄰近農業灌溉用水
三、非都市土地開發,10公頃以上不必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鬆綁簡化小型工業園區審議,也將使鄰近土地及灌溉用水汙染
四、政策環評交由地方政府審議,不必送環保署、開發大鬆綁
五、「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改為第2級環境敏感地區,開發大鬆綁

★★你、我不能不關心的事...水土保持法修法 ★★
水土保持法於1994年制定,最近一次修訂是2003年,2007年農委會水保局組織法通過,重點工作就是要針對水庫集水區劃設「特定水保區」,同時針對區內保育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明訂「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

但水保法實施至今,水保局唯一劃設的「特定水保區」只有白河、烏山頭兩座水庫,其他93座水庫都沒有劃設。等於整部水保法多數沒有推動。水保局非但未檢討如何突破困境,反倒先修法,大幅放寬集水區的開發使用,主要修正如下:
一、將第16條原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全數劃為「特定水保區」,修法縮小成只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地等「須特別保護」的水庫集水區才需劃設,如此即釋放83%、172萬多公頃土地可開發。
二、修改第19條,將「長期水土保持計畫的擬定重點」全部刪除。原本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則改成只禁止四類行為,其他都不禁止。
三、原本第20條規定,經劃為特定水保區的水庫集水區要設置保護帶,修法後刪除。
四、修第17條,授權地方可以變更或廢止特定水保區。

山坡地為台灣重要的自然資源,亦是影響環境氣候的地理屏障。再加上台灣因先天上地理環境特殊,不僅地勢陡峻、地質脆弱、河短流急。此外,在過去數十年間,台灣人口數量與產業經濟的成長,土地資源超限與不當利用、開發的情形日益惡化。加上全球暖化所形成的氣候變化異常,颱風、豪雨以及地震頻繁,導致土石沖蝕與山崩。讓我們的家園飽受土石流、淹水之苦。

台灣總面積360 萬公頃中,山地佔73.6%,平地佔26.4%,山坡地佔了台灣面積將近四分之三,此次修法即將釋放出172萬多公頃土地可開發,等於是台灣土地總面積的1/2,牽動著你、我及後代子孫水資源及居住的安全問題,你、我都不能不關心的大事!!!
 — with 鄭鉦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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